重庆市黔江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状况调研报告(2)
2025-04-30
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状况
1、2002年底我区有农资连锁企业5家,都是经营种子的,有连锁店铺47个,其中直销店3个,连锁经营企业销售总额60万元,占当年农资销售额的0.57%.
2、在我区经营种子的连锁经营企业,都是以承包和在乡镇设点代销的形式进行经营,在管理上采取企业提供手续,并提供一定的垫底资金,企业将种子批发到各店铺,各店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连锁经营的特点是,经营者不需要奔波进货,由企业(科研单位)直接送货,起到了快速占领市场和扩大市场经营面的作用。
4、目前当地政府对扶持连锁经营没有出台什么政策措施,只要企业合法,经营的产品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可以进入黔江市场。但目前企业要在农村开展连锁经营困难还相当大,在现行体制和政策条件下,大部份的农资经营市场被个体占领,他们灵活机动,不需要过多的管理费用,经营成本低,对亲朋好友还可采取赊销,这些都是企业经营不可比拟的。
三、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保证正常经营秩序
2003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0)3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作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制定措施;开展整治,注重实效,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从源头——城区农药经营部抓起。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城区绿丰植保技术服务部、创新农业生产服务部、旺业农资公司、市农资公司黔江农药配送站、城南农业服务站门市部等五家批发零售的单位进行了农药商品逐一检查,共查382个农药品种,出现假冒、无中文通用名、过期等品种达107个,占28%。
其次,对各乡镇农药经营者进行依法检查。从对金溪、鹅池、濯水等乡镇进行检查中表现,有25个摊点销售农药,持证经营只有12家,占48%。证件过期有6家,占27%。未经培训无证上岗7家,占28%。同时有8家经营者无固定经营场所,属游摊销售,占32%。这些现象严重扰乱了全区的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
针对以上现状,黔江区农业局行政执法队会同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对农药经销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并限期整改,对乡镇零售商进行一次规范、培训,取缔无证照游摊,规范农资市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和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秩序,保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及农民切身利益,促进了全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对我区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工作的建议
一是加强网络建设,通过农资信息的密集型传递,增加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经营规模。二是及时反馈我区各镇乡市场信息,掌握最新变动状况,通过网络建设控制,营销班底的建立、强化,以及对销售终端的拉动,搞好二级分销。形成总代理(黔植保、畜牧公司)→区域市场代理→零售商→农户的新体制。三是根据我区农资市场的容量,适当增加我区中转库存储量,提高市场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