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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企业所得税办税能力和办税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市市区范围内由地方税务机关管辖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所有纳税人,各县(市)局可参照执行。
二、分类依据和标准
(一) 按照纳税人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纳税档案、遵守税法及财务管理水平等综合情况,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A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B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C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 具体标准
1、A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能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能严格按照“两则、两制”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复式记帐,正确核算盈亏,能准确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配有专职持上岗证的财务人员,或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
(2) 企业规模:市区企业年营业额在800万元以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
(3) 纳税申报准期申报率达100%;
(4) 年度累计计算差错税额不超过5万元,或计算差错率2%以内;
(5) 纳税档案按规定保管完好率达100%;
(6) 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年检年审及换证;
(7) 轻微的税收违章行为不超过一次,地方税、基金(费)的年查补率在5%以内;
(8) 能安全保管及正确使用、填开地税各类发票。
2、B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能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财务制度相对健全,能按照“两则、两制”规定设置总帐及各类明细帐、日记帐、帐证齐全,基本能正确核算盈亏和计算应纳税所得,能按时报送财务报表,配有专职持上岗证的财务人员,或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
(2) 企业规模:年营业额300万元~800万元;
(3) 企业应税所得率不低于3%;
(4) 纳税申报准期申报率达95%以上;
(5) 年度累计计算差错税额不超过5万元,或计算差错率3%以内;
(6)纳税档案按规定保管完好率达90%;
(7) 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年检年审及换证;
(8) 轻微的税收违章行为不超过两次,地方税(费)基金的查补率10%以内;
(9) 能安全保管及正确使用填开各类地税发票。
3、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C类纳税人:
(1) 企业规模达不到A、B类标准的;
(2) 准期纳税申报率低于95%;
(3) 纳税档案完好率在90%以下;
(4) 税务登记证年检年审及换证,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5) 地方税、(费)基金的查补率在l0%以上;
(6) 财务核算相对混乱,不能正确核算盈亏或未按规定建帐、未配备专职核算会计的;
(三)有关计算公式及定义解释
l、企业应税所得率=当年度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度企业的销售(营业)额;
2、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率=实际按期申报次数/应申报次数,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纳税申报的,计入实际按期申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