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在我市非正常返乡人员中从事服装加工行业的返乡人员占到22.3%,从事玩具加工行业的占到11.5%,从事电子行业的占到2.8%,从事其他工业的占到3.8%;从事建筑业行业的返乡人员占到26.8%,从事批发零售行业的回流人员占到19.8%,从事餐饮业的占到3.6%,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占到1.3%,其他行业占到7.4%。
(五)非正常返乡人员返乡后收入下降明显,少数农村居民家庭生计可能发生困难。
据对返乡人员调查中发现,有81%的人员返乡后不能马上就业,仅有19%的人员在返乡后马上能够就业。
工资性收入一直是拉动我市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约450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44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54.1%。据对我市非正常返乡回流人员调查了解,有95.8%人认为返乡回流后收入明显减少,其中:有48.3%的人认为每月收入减少2000元以上;有27.9%的人认为每月收入减少在1500-2000元;有9.9%的人认为每月收入减少1000-1500元;只有13.9%的认为每月收入减少1000元以下。
(六)由于金融危机还在蔓延,我市非正常返乡回流人员春节后继续外出务工的意愿大大降低。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形势愈发严峻,我市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压力加大。
调查显示非正常返乡回流人员中有71%的人员春节过后不准备外出务工,仅有29%的人员在春节过后继续外出务工,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对金融危机冲击下,外部打工形势不看好,对将来感到迷茫。
三、对稳定和发展我市农村劳务经济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农村稳定工作,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当前经济运行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宣传,坚定各级政府与广大农民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信心,困境之中困难之时,信心比黄金更加珍贵。同时进一步贯彻中央2009年一号文件《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的积极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当前农民工就业困难和工资下降等问题。中央在2008年底追加的1000亿拉动内需的资金,我市积极争取了2.9亿元,主要用于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民生工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投资项目的带动功能,最大限度安置好农民工就地就业,努力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
(二)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工欲其善必先利其器”,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农民工实用性、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帮助提高农民工业务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在调查全市非正常返乡回流农民工对政府的建议和希望中,首先选择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的高达64.8%,由此可见农民工对本身职业技能提高是多么急迫与渴望。
(三)强化和完善政府职能,提高为农村劳务经济服务水平。发展农村劳务经济是一项巨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目前实行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的力度弱,解决困难问题有些力不从心等,建议市政府对现有相关部门力量整合,建立起调度有力协调有序的长效运转专门机构,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效率。我们仅以农民工外出组织化程度为例,据了解当前我市农民工以老乡亲戚介绍方式结伴自发外出务工占绝大多数,而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或市场中介形式组织外出务工的尚微不足道,我市广大农民工对外地务工需求准确信息和行情迫切渴求,并希望有关部门搞好信息服务,以便减少外出盲目性及辛苦求职的旅途奔波,减少开支。
(四)借鉴外地经验与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帮扶农民工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外省、市有许多扶持和帮助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先进经验,我市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帮助和支持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如:我市可否将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城镇创业就业人员纳入小额贷款扶持范围。是否对诚实守信企业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