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级非常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等事宜,由其挂靠或组成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经县机构编制部门审议并提出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机构编制部门做为党委、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想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关键是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和重视,要理解和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使他们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工作,秉公办事。要帮助机构编制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机构,完善职能。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指导。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要求、全局观念强、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