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市场检查工作。
我局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巡查,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彻底清查和规范;坚决查处取缔食品经营无照行为,通过清理规范,截止2008年5月20日,辖区共有食品经营户数442户,查处取缔食品类无照经营户数3户。另外我局为严格落实《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十大类商品购销台帐500本;二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已制定的七项自律制度进行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四是积极开展食品放心样板店创建活动,扩大典型示范作用,实现食品市场安全有序规范化发展;五是严格执法,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办理力度,截止到5月20日共办理食品案件10起,罚款1万元。
(三)、发扬团结一致、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上半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7起,罚款25.2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0起,简易程序案件7起;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1公斤,“三无”食品38公斤,查扣侵权“金六福”酒130瓶,取缔无照经营窝点3个,受理消费者投诉7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万元。截止目前,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车次,查处无照经营户48户,罚没款金额11.866万元,使龙安区的无照经营户得到了有效整治,规范了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局管面,所管片,执法人员管段的管理方式,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是以取缔传销人员聚集窝点为重点,积极做好传销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对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大要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联手进行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过张贴宣传通告、利用广播,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抵制能力,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态势。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根据传销活动的情况,开展专项集中行动,与龙安公安分局多次联合出动人员近百人,车辆20余辆,在辖区的刘家庄、三家庄进行了集中打击传销行动。共清理掉64个传销窝点,刑拘了29人,治安拘留了65人,经批评教育驱散一般传销分子600余人。
(五)、加强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
一是加大企业年检宣传力度。在年检工作开始前,我局召开年检工作会议,组织辖区的有关单位和企业代表学习省、市年检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2007年度年检工作。使广大的企业充分认识到年检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纷纷上门主动参加年检。二是周密组织,科学安排。龙安区面积大,企业分散的特殊情况,给年检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分局采取预约年检、集中年检等方式,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顺序,使今年的年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三是事前监督。对开业申请时的各种手续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企业提供的各种文件。四是事后监督。凡在我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我局百分之百要进行回访调查,认真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并坚持把这项工作形成制度,每个星期要用1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于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