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影响劳动务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对接的因素
一是劳动者择业观念陈旧,有岗不上的“结构性”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2004年以来,在西部地区举办企业用工专项招聘洽谈会,将用工岗位直接送到西部地区农民家门口。招聘岗位3000多个,但招聘会市场成交率不高,最低只有几个人。成交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不愿离土离家的传统思想,不愿外出创业。
二是岗位适应性差。大多数企业反映农村年轻劳动力、职校毕业生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精神差。有尽管学历较高,但动手能力较差、体质差,不能胜任机械、服装行业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三是企业用工不规范。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改善工作环境,减少随意拖欠职工工资、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动强度现象。
五、加强劳动务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对接的建议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东西就业交流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通过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了与周边地区的网络互连、信息共享,拓宽了市企业和劳动力的用工、就业区域,促进了劳动力资源充分就业。另一方面,要做好市场就业服务工作。劳动力市场要充分发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劳动合同签证等窗口的服务作用,积极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搞好信息搜集发布和就业组织指导,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期,开办多种形式的劳动力市场洽谈会,除中心市场常年开办外,每年春节后还要组织外来劳动力专项洽谈会、企业用工大型洽谈会、农村劳动力专项劳务市场等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市场呈现出“有场有市,供求两旺”的大好局面。
二是要建立引进外地劳动力,弥补企业用工缺口。要搞好与西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接,加强联系,设立劳务输入工作站,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到外地招工,以缓解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
三是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控机制。建立起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用工特别是使用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数量和发放形式。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发放等为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年检和日常巡查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劳动保障监管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理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培训,在西部地区建立培训基地。东部企业要利用西部地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定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培训,把劳动力输入培训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