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审验。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每个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截止2009年10月,共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审验287户,其中国家机关50户,事业单位62户,社会团体1户,国有企业23户,集体企业12户,股份制企业19户,外商投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00户,个体经济组织17户,为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提供服务。
5、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专项检查。检查涉及用人单位120户,劳动者3455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2户,98人;私营企业60户,2450人;个体工商户58户,907人。制作调查笔录120份。
6、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依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本着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统一考核指标的原则,对全市企业依法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依法执行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遵守职业培训规定、依法实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建立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Ⅰ级诚信企业32户;Ⅱ级诚信企业9户;Ⅲ级诚信企业5户。
7、加强日常巡视监察。除各项专项检查外,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随时了解掌握我市的劳动用工动态,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及支资支付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建筑工地、厂矿进行实地巡查。巡查421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83人,巡视覆盖面占执法年审的102.4%。
8、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截止2009年10月份,共接到劳动者举报投诉127件,受理112件,协调办理100件,涉及劳动者1401人,其中农民工1390人。在受理案件中拖欠劳动工资报酬案件82件,涉及1383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工资报酬441.15万元;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80件,涉及农民工1373人,追回农民工工资440万元;非法收取抵押金(物)案件6件6人,清退抵押金0.37万元;工伤案件12件12人,为因公受伤者协调处理解决工伤补助金5.03元;立案办理12件,其中禁止使用童工案件1件,涉及用人单位1户,童工1人,行政处罚0.5万元。查处定点药店违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11件,行政处罚0.6万元。
(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全年,向上级劳动部门组织申报职业技能鉴定113人,其中初级工8人,中技工人才培训31人、高技工55人,技师12人,(其中有4人属省属单位占省属指标),复审验证7人。发放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231本。其中:技师证6本,高级工97本,中级工96本,初级工32本。
(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
1、局社会保险财务票据审核小组成立一年来,每月按期对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的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并且得到省厅的肯定。
2、按《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强化基金防范意识和基金监管能力。
3、配合审计部门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检查,无违法违纪问题。
4、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检查。截止10月底,共稽核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户,完成年度下达稽核指标任务的100%。
5、对5家参保单位2008年度缴费基数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6、开展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截止10月底,已对我市1014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
7、开展欺诈冒领社会保险金的检查。对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的核查中,查出多领基本养老金1人,共计2万元;已死亡仍在发放抚恤对象抚恤费4人,金额共计:6410元;现已全部追缴入库。
(七)劳动保障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