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覆盖面,提高征集率。做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解决好医疗工伤保险遗留问题,把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和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确保三项保险参保面达到应参保人数的92%以上。通过行政、宣传发动和法律等各种手段提高三项保险征集率,使征集率达到95%以上。
2、继续提高保障水平。通过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一是按新医改要求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二是完成2009版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和实施工作;三是按国家、省的要求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3、搞好市级统筹工作。在实施好现有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和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并完善与市级统筹制度相适应的各项配套措施。不断增强我市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4、抓好医保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两定点”准入制度。在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两定点”和外地定点医院动态管理办法,制定既科学又可行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协议;加强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管,提高医疗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5、做好医疗管理制度的探索。一是继续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探索。在总结苍溪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适应全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实施办法,以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二是继续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探索,努力寻求更加方便广大异地参保人员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办法,为方便参保人员合理流动消除制度障碍;三是继续做好城镇居民按人头付费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的探索,更好地解决参保居民小病就医问题。
6、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经办能力。按照计划、协议、监督相分离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县区医保工作的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等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各级医保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使经办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