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推进旅游精品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确保全市旅游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努力打造中华黄河文化博览园、乌素图生态旅游区、敕勒川(哈素海)生态旅游区、乌素图生态旅游度假区、野生动物园二期工程等一批全市重点旅游建设项目。从项目的立项、建设、资金申请、招商引资等各方面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作。努力做好A级景区创建工作,确保3-5家景区能够创建国家A级景区成功。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对招商手册内容进行充实,并积极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旅交会、招商会等,要拓宽招商渠道,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进行招商,使我市旅游开发能够得到资金保障。
(五)深化旅游服务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积极推行行业标准,严格星级饭店的评定与年度复核工作。继续在全市酒店行业开展“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工作。积极做好导游员资格证考试及换发导游证工作,继续做好导游员岗前、年审等培训工作。发展3家以上社会饭店进入星级行列。
做好《呼和浩特市旅游促销奖励暂行办法》贯彻与实施,做好日常登记、核实与监督,确保政策发挥作用。做好创建全国旅游强县的指导与服务性工作,力争有所突破。继续举办全市宾馆饭店服务技能大赛,通过赛事的宣传、组织,激发企业的岗位练兵及技能比武活动,从而切实推动岗位技能、提升服务水平。
继续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春节”、“十一”和“昭君文化节”期间的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旅游安全进行经常性检查,严厉打击“欺客”、“宰客”、“甩团”、“扣团”、“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破坏正常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旅游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点在旅游安全、卫生防疫、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督促。
(六)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促进旅游队伍建设。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完善旅游行业表彰机制,树立一批旅游行业的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有计划的组织A级景区、乡村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统计等各类培训。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力度,有针对性地对导游的岗位技能、诚实守信、文明服务,进行培训。
(七)加强旅游部门自身建设。
我们将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努力推动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旅游企业对旅游管理部门的民主行风评议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旅游行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把我局建设成为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观念和凝聚力。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做好扶贫和社区共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