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搞好县级行政体制改革
从全国来看,提高扩权县(市)领导级别和政治待遇,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把县委书记和正职干部由处级升为副厅级、做市委常委等。二是把县委书记选做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三是任职设区市副书记或副市长,兼任县委书记。四是下派副厅级的干部到县里任职。五是由省里对县里的主要干部进行直接管理和调整。广东省规定“优秀县委书记连任5年,即可原地提拔为副厅级”,这项规定,事实上改革了我国县级行政级别制度,具有突破意义,符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初步解决了基层公务员晋升瓶颈限制,能够有效稳定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党政正职队伍。但这项改革的健康推进,尚需国家法律制度和宏观行政体制改革的同步跟进。
六、提升县级中心城市的地位
我省是一个典型的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省份。一些县人口不及经济发达省份的一个乡镇,也有一些县(市)已有相当规模,区域经济发达,特色产业突出,开放程度高,发展速度快,已形成事实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但由于行政级别“画地为牢”的制约,造成“大马拉小车”的突出矛盾。建议根据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是:减少县的数量,扩大县域规模,更好地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对一些区位和产业优势较明显的县城或建制镇可以合并为小城市(如白沟、白洋淀可以考虑单独设市),对通过行政区划变动有利于形成大城市或中等城市的地区,如定州、涿州、清河、迁安等,可以升格为省辖市,并将周围的部分县市划归其管辖,最终走向省管县。
七、积极推进复合行政
扩权强县(市)体制改革后,扩权县(市)将通过构建服务型政府,将自身权力服务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从而将扩权与做大做强优势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品位以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迅速对接。这就需要积极推进“复合行政”,通过跨行政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政府间权力的重新分割来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实现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的公共服务,摆脱靠行政命令的方式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的传统思路,从而真正治愈“行政区经济”的痼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形成和发展。
我省扩权强县(市)的改革时间还不长,对于这样一项关系全省上下的深刻利益调整,应该说,无论是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都还是初步的。今后在扩权强县(市)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发展促和谐”的原则,特别是财政政策更应坚持公共财政“不挤不占”的原则,不应因为扩权而改变标准,不能向扩权县(市)“过度倾斜”,而应做到既不“鞭打快牛”,更不“抽瘦补肥”,避免优惠政策向扩权县(市)“过度”倾斜而影响其他非扩权县(市)特别是欠发达县的利益和发展,这样才能在经济管理权限调整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发展、惠民、和谐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