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认真加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每年对新上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进行清理造册,并及时组织参加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经常性教育,采取定期组织培训、相互座谈交流、个别检查指导等措施,对基层统计员统计报表业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同时,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在岗基层统计人员定期分批参加全省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要求不断更新、丰富统计业务知识,切实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需要。五是加强对基层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工作。把握好统计数据搜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业务环节,全面推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对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采用相互指标验证、比例控制、抽样推算等方法进行验证,对基层上报的不符合实际的指标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各项年报定报数据的客观真实。2005年,该局局长杨平泉应邀参加了省统计局在龙山召开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交流会议,并作了经验介绍发言。
坚持依法治统,统计法制化步入正轨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统计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统计法》颁布以来,洞口县统计局会同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多次采取各种动员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联合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累计购买、复印和发放《统计法》读本、《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关统计法规资料手册600余份,书写宣传标语50余幅(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并摘录有关统计违法案例发放到基层统计单位和统计人员,切实深化统计普法教育工作。200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县统计局抓住这一契机,一是组织255名基层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部门领导参加国家统计局与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全国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二是在《洞口报》上登载统计上常用的统计指标解释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组织召开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知名度,把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推向深入。通过开展持久、深入和经常性的统计法制教育,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水平,广大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为全县统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采取重点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县统计局始终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统计法制进程的重点,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支持,由县人大、县政府不定期地组织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统计执法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县统计局每年做到对15%以上基层报表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发现有统计违法事实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行政执法程序要求,立案予以查处。近3年累计对180余个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其中有违法事实的60个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共处以罚款15余万元。同时,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广泛开展统计法规咨询活动,现场进行统计制度及统计法规宣传教育,效果显著。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形象明显好转
近年来,洞口县统计局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强化内部管理,树立机关形象,增强了全局统计工作的活力。一是局领导班子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制定了《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具体的落实措施。二是班子成员清正廉洁,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自觉发挥表率作用,班子团结,形成合力,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每周二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新的统计业务知识,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制度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结合全县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了《专业统计岗位职责》、《十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健全了《党支部的各种制度》,规范了统计工作行为,把制度建设作为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开展的突破口,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党纪、法纪、道德以及勤政廉政观念和服务大局的意识。由于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局领导班子团结,发挥作用好,全局各项统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先后被评为全市实施“两纲”先进单位,全省统计“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和第一次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县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