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流程及必备材料
1、到市工商局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半个工作日)
2、凭中外双方营业执照、外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如外方为个人,只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方银行资信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外双方签字盖章)、名称核准通知书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商务局窗口申请可研批复。(半个工作日)
3、编制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我局外资科有参考格式,需中外双方签字盖章,如为委托签字需提供委托书),凭合同章程原件及上述材料到县商务局外资科(联系人:张文娟、赵霞,电话:57215084)申请合同章程批复。(半个工作日)
4、凭合同章程批复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碑亭巷49号)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半个工作日)
5、凭上述材料及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设董事会为执行董事)委派书,总经理副总经理任命书到县商务局外资科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半个工作日)
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