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村级民主管理体制与沉旧的思想观念矛盾。村级组织自治是实行农村民主重大跳跃,但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历史沿袭官僚作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铲除。反过来,群众要求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愿十分强烈,造成双方矛盾纠纷,干群不和谐。从当前来看,这个矛盾最主要表现为基层民主选举机制还不健全,使一些优秀的村干部难以脱颖而出。一些村级在换届选举过程中,选民单纯从地域的、宗族的、眼前的利益出发来强调民主,不能从全局的、发展的、根本的利益出发来维护自身的民主权利,个别群体为争夺村级“控制权”,在选举过程中不惜大大出手,如郑楼镇某移民村因选举造成群体对立。一些村民被“一包烟”、“一席酒”就能换取“民主”。同时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讲人情、讲面子也很难使最优秀的干部脱颖而出。
二是村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村民要求有距离。一些依靠宗族、地域以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当选的村干部非常强势,思想素质差,法制意识淡,存在家长作风搞一言堂,不接受村民监督,在村集体项目建设上不公开招投标,从中谋利,在土地承包、村福利分配、处理村民一些纠纷时,不公正、不公平等,把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私利的工具成为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不公开或虽公开但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群众对干部在财务上的收支产生怀疑和猜测心理,导致干群之间互不信任、产生隔阂。部分群众对村干部的要求过高,考虑问题不够客观,往往以个人、小团体或宗族的利益出发要求干部怎么做,一旦达不到自己的愿望,就产生不满。同时,明辨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特别是在一些省、市重点工程上,一旦政府的决定与村里的利益发生矛盾冲突,就认为自身的民主权利受到侵犯,就采取不合作的方式来对抗,甚至出现聚众闹事等过激行为。
三、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保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克服松懈麻痹和畏难发愁情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健,要制定基层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及时排查和调处信访问题,就地化解矛盾,特别是要注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一个时期的重点问题。对每一类信访问题都要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关键,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地放矢,对症下药,制定出详细的解决措施。对信访问题,有法可依或有政策可落实,并且在现有情况下能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不留尾巴;由于条件所限,目前难以处结的,对信访人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制定解决的期限,抓好实施。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无法可依或无政策可落实,但合情合理的,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根据情况,尽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于信访人的过高要求,要讲究工作方法,既不能激化矛盾,推卸责任,也不能乱开口子,随意答复,注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拉近与信访人的距离,以真诚换取他们的理解,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激化。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仍然不断信访、无理缠访,甚至借机闹事的,或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煽动、串联、操纵集体上访的,一方面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或政策,反复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要严肃处理,并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2、要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预防和化解农村信访问题的作用。镇综治工作中心,在处理农村信访问题中具有超前预防作用,要充分发挥其“大服务”功效。一是要深化普法,依法治理。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重点,采取送法下乡、逐村讲法、赶“普法大集”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在农村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二是要把法律的触角延伸到农村生活的各个角落。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站的职能作用,采取让矛盾双方签订协议书、保证书、公证等方法,制约和规范矛盾各方获取利益的行为和意向,减弱、消除矛盾的磨擦和碰撞,防止矛盾激化。三是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调处农村信访问题中的长处。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防止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在国外被称为“东方经验”,这是党和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措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投入,配齐配强镇、村调委会班子,做到“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采取“依法依德”调解的方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逐步实现“依法调解”与“依德调解”的有机结合。要利用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大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建立领导接访与部门协调机制。对于那些涉及范围较广、社会影响大、事关各方面利益的农村信访问题,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或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