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抓好项目洽谈和项目实施的协调推进工作。要实现内外资引进的新突破,招商引资工作必须做到“三高”,即项目签约率高、项目实施率高、资金到位率高。今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把做好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务必抓紧、抓实、抓好。各级政府对本地的重大合作项目和重点招商领域,要定期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洽谈和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主动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同时,有关部门要督促投资者严格执行合同,检查项目控制点的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全面实施。
(七)抓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尽快建设服务型的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杜绝“三乱”现象。认真办理各类投诉,全力为外来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为外来投资企业创造一个诚信、法制、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八)抓好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良性发展,必须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招商引资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要加快招商引资信息库建设,在广泛收集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动态掌握和提供各类信息;三是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开展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内外资引进和外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四是要加快招商引资的立法工作,力争今年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促进引资工作的新突破。
(九)积极探索和推行务实有效的招商引资方式。为增强招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招商工作的实效性,今年要更加注意创新招商方式,进一步减少大团组招商和节会招商,积极开展网上招商、小分队招商、项目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和以商引商,努力提高招商成效。要正确处理集中招商和分散招商的关系,参加交易会、洽谈会沟通信息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光停留在这一点上也是远远不够的,要创新招商方法,不要热衷于热闹的“集体婚礼”。要改变“一年忙一回,一回管一年”的状况。
(十)加大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总可以起到学习借鉴、推进工作的作用。今年,省经合办要从多个层面入手,认真组织和总结出一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采用多种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各地、各部门也要主动加强双向沟通和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帮助,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另外,在业务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去年国内项目协议总投资为1545.5亿元,但省外只进来了91.48亿元,占协议总数的6%左右,这说明合同、协议有水分。有水分的数量还不如不要,意向投资也最好不要,假数量更是不能要。除此之外,质量低的数量也不可要。我们不能就招商谈招商,招商的目的就是要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就是要提高综合效益,不要单纯追求项目数量,不能光看引来多少资金,更要看综合效益,看解决了多少就业,实现了多少税收。如果效果不好,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一定要做到数量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二是处理好存量引资和增量引资的关系。以前,我们的招商引资比较注重于新项目的建设、新企业的成立,而忽视了以存量资产进行招商引资。现在,国有资本要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有大量的存量资产寻找出路。对外来投资者来说,若能进入这些领域,就不用重起炉灶,发展会更快一些,效果也会很好。今后,一定要想办法推出一批这样的企业进行对外招商。
三是处理好引资和引技、引市、引智、引制的关系。云南经济建设需要外部的资金进入,大、中、小,我们都要,但招商引资只盯住钱包是远远不够的,眼光要放远一点,要把境界提高一些。外来投资是文化的杂交,这对我们改变观念,促进发展很有好处。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要有活力,必须把引技、引市、引智、引制看得更重,外来资金的作用决不仅仅在于项目本身,“工夫在诗外”。地区的发展要靠“杂交”,只有把这些要素统筹起来考虑,才能更有利于企业、地区的发展,要处理好这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