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建立从具体办事人员、副局长到局长的三级责任制,明晰了各自职责;根据不同执法对象,分别办理了不同执法类别的行政执法证。要求执法工作人员在执行执法活动时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履行公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杜绝不公正执法现象的发生;在政务公开方面,今年我局主要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已确认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七项;具体执法部门都将办事程序、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和依据通过网络、报纸公开,将以上内容公告于群众,并制订出《红岗区民政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制度》,真正做到了将执法活动纳入程序化、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完成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
我局建立了严格的收发文制度,派专人负责收文、编收文号、送于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将收文编号、来文题目建立档案。各科室发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对自己科室所发文规定要将原始文件按文号存档。办公室坚持8小时工作时间不离人,电话有人接,有记录,活动有记载。设立专门档案室,保留原始记录。
2005年及时落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具体有:1、组织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办理行政审批确认事项。3、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4、组织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