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强化政务的群众监督制度。结合本系统政务实际,采取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由财务办公室负责做出季报表,实事求是的公布本季度公开项目的收支明细。公开内容包括:燃修费、电话费、差旅费、工会费、处罚收入、工资代扣数额明细以及100元以上项目支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完全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制度、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政务财务公开制度、项目工程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三是推行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在实施兽医体制改革过程中,杜绝了人情风、吃喝风,严格按照《自治区兽医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执行。
五、取得治理商业贿赂成效的关键,主要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是否落实:
一要看工作格局是否形成。即是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抓、敢于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看组织是否落实。治理商业贿赂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上面要有人讲,中间要有人管,下面要有人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都要认真思考问题,不能采取“顾问式”,顾得过来就问,顾不过来就不问。要有专门人员干这个工作,没有人干活,只能是有其名无其实。组织不落实,将会导致认识上不去、要求不高、群众发动不充分、工作抓而不紧。
三要看是否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既要根据商业贿赂在不同时期的特点和活动规律,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加以抑制和打击;又要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清除商业贿赂赖以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最终达到治本的目标。要修订、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把涉及建设系统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包括条例、规定、办法和意见等认真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市场诚信机制,也就是信用机制、市场信用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信用信息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和政府规章体系的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建设,最核心的内容是对建设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使用和依法传播。要健全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
六、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营造科学监管、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督促和引导。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重点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人员的管理,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申报审批、广告宣传、成本控制等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三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获取商业机会的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部门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要完善审评审批制度。坚持依法审批和“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审评审批机制、制度和审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