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示是行政管理方法的重大改进,有利于管理的深化,是实现“阳光工程”的重大措施,有利于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廉政建设。我站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在机关院内醒目位置设置9块27米长“执法公示牌”,在路政案件受理中心、养路费征收大厅设置旋转公示牌2组16块,并设立触摸屏,对行政执法的依据、秩序、结果等进行全方位公示。大厅设立了接待室,对来访的每一位同志做到热情接待,做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大队对外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员,并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每年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意见征询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改进工作方法、方式和服务态度。
总之,我站狠抓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等基础工作,使全体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我们在学法执法过程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使公路管理工作法制化,以此带动我站的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