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将退耕还林与农村能源建设相结合。2002年以来,全县已在四格、普古、坪地、保田、平关、新民等乡镇建成沼气池14500口。按每口一年节约煤炭2.5吨或薪材4.6吨,节约电58400度,生产氮肥200公斤计算,每年每口沼气池可产生经济效益900元,1.45万口沼气池每年可为农民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305万元,一年节约煤炭资源3.6万吨或薪材6.7万吨,相当于一年营造3万亩的薪炭林或使3万亩的林木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在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共营造栎类、刺槐等薪材树种600余万株,折合面积3万余亩,成林后每年可生产薪材4.8万吨。2003年已在大山、普田、保基、马场四个缺煤乡镇实施薪材林0.5万亩。
三是将退耕还林与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__县是一个煤炭大县,因采煤诱发的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严重威胁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很多灾害点群众需要搬迁。近年来,通过争取和努力,全县共实施以工代赈移民搬迁和地质灾害移民搬迁8670户、32582人。在生存条件恶劣和生态条件最薄弱的村、组,将移民搬迁与退耕还林结合起来,一方面解决移民问题,另一方面对灾害点种树实施环境治理。到目前全县共安排生态移民1730户,使6480人受益。如产煤大镇洒基镇由于采煤导致地质灾害频繁,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镇安排生态移民210户、792人,农民土地退耕后,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有的到煤矿打工或做生意,每年收入增加5000—8000元;有的搞运输每年增收2—3万元。
四是将退耕还林与发展畜牧业相结合。到2010年建成“贵州畜牧大县”是我县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战略目标之一,实施退耕还林为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自2002年以来,全县共实施林下种植多年生牧草21000亩,饲养大牲畜4200头匹。在退耕还林区封山禁牧39.6万亩。全县现有大牲畜22万匹,全部实现圈舍饲养。为推广圈舍饲养,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全县已建畜牧品改点134个,补助农户建圈舍的经费达400余万元。2002—2004年畜牧业产值由1.43亿元增加到1.87亿元,净增4400万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由34.1%提高到41.6%。特别是退耕还林区畜牧业产值从3575万元增加到5510万元,净增1935万元,人均增加100元。作为省级一类贫困乡的四格乡,共实施退耕地造林6400亩,在林间种植黑麦草5140亩,在退耕还林区实施联户养牛520头,并建成沼气池625口,形成了林—草—畜—气的综合治理模式。
五是将退耕还林与发展后续产业相结合。为充分发挥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县政府统一协调,整合林业、财政、农业、金融、劳动等部门资金和项目,将退耕还林与产业结构调整、贷款发放、劳动力转移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发展后续产业。在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努力探索各种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种植经济价值高的乡土树种,营造坑木林3万余亩,茶叶、板栗、银杏、桃、李等经果林5000余亩。引导退耕农户种植折耳根、生姜、芭焦芋、西瓜、土瓜、大蒜、蔬菜等经济作物,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或在本地务工,增加农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外出务工人数近20万人,一年的务工收入达3亿多元,每年发放小额扶贫贷款0.5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发展畜牧业和特色农业。
退耕还林实施四年来,__县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一些水土流失严重、耕种困难、收成差的陡坡地得以退耕,水土流失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山变绿、水变清的可喜面貌正逐渐恢复;二是兑现的补助款和粮食解决了退耕地农户的基本口粮问题,保证了农民收入和吃粮的稳定,避免了因退林还林造成缺粮现象。许多地方光补助的粮食就超过原来种地的收入;三是退耕后农民的基本口粮得到保证,退耕农民从种地劳动中解放出来,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非农业收入不断增加;四是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大力推广节约能源、科学饲养等科技兴农措施和方法,激发了广大农民对科学知识的接受,促进了这些地方农民的思想解放和观念的更新,许多农民发展养殖业和技术含量更高的种植业,增强了发展经济的后劲和能力;五是通过退耕还林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了农村种养业结构,拓宽了农村致富途径,改变了退耕农户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的现象,使这些地方找到种植、养殖、务工、发展个体经济等多业并举创收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