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把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一环来抓,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扩大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覆盖面。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程度,控制和减少生产过程不安全因素。
6、突出基本建设领域“治标治本”工作。以开展基本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载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着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乡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标后管理,完善安全硬件设施,加强对塔吊、车辆、供电等重点设施的检查检测,督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培训;突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政府统一规划,企业依法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的培训模式,分解培训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安全生产先进乡镇、社区,园区”创建活动。
四、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周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协调和指导。
五、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基层工作主要指乡镇、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指涉及安全生产的制度性、规范性、源头性以及经常性、长效性的工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要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组织落实各项要求,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各自行业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第一季度)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将建设年活动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二)活动实施阶段(第二、三季度)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对照有关认定标准,完成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安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现分类管理,乡镇普遍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完成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或者确定和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配备;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和岗位培训;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高危行业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扩大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覆盖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力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督查验收阶段(第三季度)
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建设年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基层监管机制建设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819058,传真:6819053)。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