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加大价格监督管理。建议政府对所有中标企业产品价格等资料进行公示,一是扩大宣传面,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乡家电的品种、价格浮动范围和补助标准。二是加强价格监管,由物价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队伍,对各种下乡家电的价格实行跟踪监督;三是政府要设立举报箱、扩大举报电话公布范围,方便群众举报家电下乡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核实一起。四是对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的商家进行经济处罚,摘除其“重合同守信用”的牌子,并给予全市通报。通过公示和举报等方式有效防止个别企业在申报家电下乡产品价格时,故意将中标价格定高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农民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引导农民消费者购买质优价廉的商品,使农民真正享受到惠农利益。
(六)要把扩大市场消费拉动内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便利商家的措施调动各销售网点组织货源的积极性,确保中标产品货源充足,保证家电下乡产品供销畅通及售后服务措施及时有效。合理解决经销商税收高的问题,保障基层销售商合理的利润空间,充分调动商家的销售积极性,充分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切实拉动内需,真正把好政策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