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采购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实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保障。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原则、程序和方式, 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投诉质疑以及监督检查等事项。但再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规定总要靠人去执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如果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可能动“歪点子”,钻空子,违反政府采购原则,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互相串通,搞私下交易,该公开招标的不公开招标,或者化整为零,回避招标,或者睁只眼闭只眼,使公开的招标流于形式,损害政府采购的形象。所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坚守“原则”底线的思想保证。其次,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依法行政的保证。《政府采购法》已经颁布实施,许多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也相继出台,包括一些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也制定出来,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依法办事,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各当事人的职权分工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是不可或缺的。三是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防止腐败的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只有树立了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崇高的理想和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才能不为纷繁复杂的事物所迷惑,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地位,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良好的心态,才能经受住物欲横流的考验,才能拒腐蚀,永不沾。对此,笔者认为应从加强政府采购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1、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明确具体的办事程序、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和监督考核机制,减少道德因素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影响程度;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去管理人,以制度去规范人,以制度去约束人,减少人的主观随意性。
2、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要与监督考核机制相结合。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态度、工作纪律、执业过程和结果要置于监督之下,实行现场监督和定期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缺漏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3、职业道德建设要与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政策法规学习相结合。通过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教育和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境界,增强法制观念、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树立危机意识,做到警钟常鸣。
4、职业道德建设要与专业技能学习相结合。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既要熟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还要熟悉相关的法规,如:预算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具体从事采购业务的人员还要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指标和市场行情等,对此,有必要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的再培训、再教育,使之能更好地从事政府采购业务,履行职责, 提高工作效率和采购效果。
5、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正确认识政府采购的地位。让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认识到政府采购既是一项经济、政治、法律和财政制度,是一项政治工作,是源头治理腐败和财政改革的手段,又要认识到政府采购是一项服务,它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项管理工作,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找准位置,尽量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