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落实政策为切入点,加强复转军人稳定工作。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注重解决复转军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该落实的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不打丝毫折扣。一是认真落实中办〔2003〕29号、人发〔2003〕82号、豫人〔2003〕58号及豫办〔2004〕6号文件精神,及时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拖欠的工资和生活补助金;2003年为拖欠工资的53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工资和生活补助金75万元,对13名生活特别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一次性发放特困补助金10.08万元;对5名月工资达不到500元的企业军转干部全部补齐到位,共补发工资额7488元。二是将企业军转干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56名离、退休企业军转干部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及时足额发放了养老保险金。各单位拖欠的17万元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及个人欠帐改为县财政欠账、分期补发、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为12名55周岁以上的企业军转干部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将75名企业军转干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及时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手续,参保率达100%。自2003年7月份以来对75名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医疗补助50元,共解决医疗费16.8万元。
(四)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复转军人的实际问题
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包案制度。对复转军人反映的问题坚持“谁接访,谁处理”的原则,实行“五包”制度,即包协调、包督办、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做到一次接访,当场接办,跟踪问结,长期负责,确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如杨集乡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刘某,在对越反击战中立过二等功,转业后因各种原因迟迟没有得到妥善安排,多次到县、乡两级上访,县复转军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接访后,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对刘某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拿出了具体处理意见,使刘某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县商业局离退休干部胡某患有尿毒症,长年治疗欠下数万元医药费,由于单位拖欠工资使胡某陷入了困境,县包案领导得知此事后,协调县财政拿出2万元为其解决了医疗费,使他真正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实行“三先一责”制度,县复转军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分包责任单位的信访问题做到先知、先动、先解。即第一时间知道所包单位复转军人的信息动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向复转军人解释有关政策,尽快化解矛盾。去年6月,我县有部分乡(镇)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由于受外县(区)越战人员的鼓惑欲赴省、进京上访,县委稳定办成员立即赶到这些人员家中了解情况,向其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危害,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了他们的情绪,并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有效避免了一起串联越级上访事件。三是建立激励制约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复转军人的稳定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体系中,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每年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排位。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四是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全县11个企业明确了专抓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的责任人,使复转军人稳定工作在单位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对县复转军人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了述职制度,充分发挥组织、人事、劳动、信访、稳定、党校等部门的职能,形成了工作合力。县委党校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选派经验丰富的理论教员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先进性教育。县工会、劳动部门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帮助困难复转军人上项目,找出路,尽快使他们走出困境;县共青团、县妇联通过企业军转干部的家属成员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县信访、稳定部门具体指导,协调全县企业军转干部和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的稳控工作,切实做好了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
(五)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巩固扩大复转军人稳定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