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财政部门在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稳定服务业发展资金规模,并视财力可能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同时又不能拘泥于就服务业论服务业,而要调动其他专项资金合力扶持服务业发展,在全省建立支持发展服务业资金联动机制。其中,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影响力大、带动力强,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服务业平台建设和重点发展项目,为服务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提高服务业发展要素资源利用率。同时,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规范扶持资金配套,鼓励各县(市)支持当地重点服务业发展项目,省、市财政可适当考虑配套县(市)级的重点发展项目,对企业的补助奖励主要应由同级财政承担,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再有就是要吸引社会资本对重点服务行业投资,努力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服务业发展投入机制。
(四)强化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调整财政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环节、标准和重点,修订和完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评,使财政资金真正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反馈制度,进行绩效考核,强化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用足用好政策空间。抓住所得税“两税合一”机遇,研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服务业发展项目税费负担,建立扶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督查机制,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空间。同时研究把握税制改革发展趋势,在增值税转型、扩大增值税实施领域等方面提前介入调研,及早预测税制变化对地方服务业发展影响,寻求对策措施,特别注重对财税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把财税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财税政策促进效应。当前,尤其要注重研究服务业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服务业功能集聚区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使服务业发展与推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地方产业层次结合,与资源节约利用结合,与改善民生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同时,要特别注重研究服务业发展边界政策,努力形成政策的洼地效应,吸引各类要素资源集聚。还要研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打破市场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利用政府采购的需求引导服务业的发展方向。
(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营造优质高效纳税环境。(1)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打造无时空限制的立体式纳税服务体系,让纳税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条件及具体操作程序,积极引导、帮助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权利。建立税企联系制度,开展“送政策”上门等活动,把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作为税收宣传的重要内容,以便投资者、企业主更好掌握优惠政策,为其投资决策提供政策参考。(2)优化办税流程,减少审核、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对于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做到手续从简、审批从快、期限从宽、优惠从高,提高服务效能。(3)对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调研,解决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编写行业税收指南,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纳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