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引导和支持。推动辖区货运企业努力向外拓展业务,引导有条件的货运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变。
(二)维持安定稳定局面。继续加大对局属集体企业的安抚慰问工作,稳定职工队伍,有效防止恶性信访事件。
(三)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好运输“准入关”,坚持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指导并监督新客货运输企业、驾校和维修厂建立健全企业章程、生产管理制度。
(五)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市场营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结合《黑名单制度监督检查细化标准》加强对出租车和驾驶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