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12.018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2.62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2.628万元,罚款0.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018万元
1、开展春运及日常票价检查。一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春运票价检查。大力宣传春运客运票价,设立咨询点,办专栏,分发票价表,并要求运输公司和各车队在售票大厅或醒目地点公布春运票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随后,物价检查人员走出去,到各运营场所检查票价执行情况。二是根据群众举报,与交通运管所的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被举报车辆进行检查。三是开展日常票价检查。对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寿宁分公司的客运票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价金额3.688万元,罚款0.18元。今年共当场处罚1件,立案查处2件,查处违价金额3.786万元,罚款0.26万元,没收3.786万元。
2、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县一中、二中、鳌阳中心小学等中小学校进行检查。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落实情况为检查重点;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县纠风办对寿宁县武曲中学、武曲中心小学、斜滩中心小学、芹洋中学、芹洋中心小学、各中心幼儿园的收费进行联合检查工作,。
3、开展化肥价格检查。根据宁德市物价局宁价检[2009]23号文件的精神,以“价格服务进农家”为载体,在春耕期间组织开展化肥价格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县农资市场货源充足、品种多,并存在多家兑争,但也有部分经营点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通过检查,严厉打击了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4、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共检查了坑底、南阳等6个乡镇卫生院。经过检查,规范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同时做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案件的处罚、结案工作。
5、开展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收费检查工作。(1)根据宁德市场物价局检查分局《关于立即开展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对县医院、中医院、惠好医药超市、益民医药超市、好又佳医药超市的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存在乱加价行为。(2)在我县甲型H1N1流感期间,到药店、门诊部等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严格监控相关的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价格、防护用品价格、防疫收费。同时,根据宁德市物价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甲流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重点检查。从重、从快查处注射甲流疫苗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不法现象。同时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
6、开展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工作。主要针对我县中晚籼稻的收购价格。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基本能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行粮食收购,坚持挂牌收购、按质论价,级等差价严格按照(闽价商[2008]3号文件规定中晚籼稻每50公斤79元执行,没有发现有压级压价、短斤少两现象。
7、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服务“三农”、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宗旨,认真组织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1)对县建设局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2)对县国土资源局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等违价行为。(3)对县殡仪馆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殡仪馆重复收取尸体卫生消毒费,查处价格违价金额0.57万元,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