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积极组织献爱心活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随着国家对机关各项福利制度进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住房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施行,不仅需要广大干警的支持和理解,更需要干警的广泛参与与监督。为此,院机关工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组织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关内部事务和代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方法,从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一是保障干警的相关工作待遇,在干警的休假、住房、劳保福利、保健医疗等问题上,院机关工会经常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呼吁,积极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针对法院干警工作繁忙劳累、身体较差的实际,院机关工会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每年一次的身体检查,并专门对女职工进行专科体检。二是关心干警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院机关工会主动关心职工所想和所急,切实为他们说话办事,使全院干警亲身感受到集体的温暖。除了坚持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和做到“五必访”(即职工伤病必访,家庭纠纷必访,婚丧大事必访,有了困难必访,调入调出必访)外,还坚持干警生日慰问制度,制定院机关工会干部职工困难补助暂行办法,对全院的特困和患重病职工及时进行补助,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疾苦。同时,院机关工会坚持将送温暖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2004年,院机关工会共看望住院职工 余次,送慰问金 余元,并补助了 名困难职工。
除关心本院职工的生活与疾苦外,院机关工会还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救助弱势群体的号召,全面开展献爱心活动,组织干警捐款捐物。9月,院机关工会积极响应市委的倡议,发动全院干警扶贫济困,慷慨解囊,共捐赠衣物800余件、捐款1.3万元。
三、大力开展创建“先进职工之家”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创建“先进职工之家”,对于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创建“合格职工之家”的基础上,院机关工会又将创建“先进职工之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建家”活动取得成功。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院机关工会专门组织干警学习了全国总工会及市总工会“建家”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先进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原则、基本要求等内容,切实提高了全院干警对“建家”活动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院机关工会将“建家”活动的有关情况向院党组和机关党委作了专题汇报,赢得了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宋茂荣对“建家”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将工会的“建家”活动和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为加强“建家”活动的统一协调,还专门成立了 “建家”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建家”活动日常事务。三是以“建家”活动为龙头,积极开展机关工会各项工作,完善机关工会各项职能,促进机关工会开展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力,我院顺利通过“先进职工之家”验收。
四、科学进行工会组织建设,有效提高工会组织的作用
工会自身建设是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组织保障,是保证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为此,院机关工会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市工会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工会工作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机关干警信赖的职工之家。院机关工会通过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强化了工会干部对工会组织的性质、职责、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开展工会工作中自身责任和要求的认识,提高了工会骨干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