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农村营销服务部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农村营销服务部”指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根据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设在农村的机构。
第三条农村营销服务部从事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如:湖南省xx保险代理公司寿险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负责人审批,个人业务部门负责发展规划制订、市场开拓与销售队伍管理。
第五条(如:市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个人业务管理部负责当地农村业务发展潜力的分析、区域布局、本地发展规划制订,并设置专岗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县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负责农村营销服务部的日常管理,由一名经理亲自负责,并配备相称的组训人员。
第七条等级,如:分三个等级:部、分部、处。对外标准称谓。
内部组织结构主要遵循血缘关系,以销售分散性业务为主。
主管职责
第三章设立
设立原则在具备一定人口、经济基础,按照经济区划具有一定辐射效应,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原则设立。
申请设立资格:专职销售人员达到20人,年度新单期交保费达到100万元。
农村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资格:从业三年以上,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与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签定劳动合同
设立程序:
第四章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管理
人员管理(包括负责人管理)
例会制度(部分晨会、可能部分周会)
财务管理
业务管理
风险管控
硬件配置(具体内容可做附件)
第五章待遇与考核
分服务部费用与负责人待遇。
服务部费用可分开办与正常经营费用(与业绩、等级挂钩最高比例)
负责人待遇(可与业绩、等级挂钩最高比例)
考核:分对服务部考核与对个人考核
服务部考核
个人考核:如:延长考核期、降低Q值等
第六章撤并
第七章附则
以下内容可充实上述内容。
第五条各县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应配备专职组训负责农村网点的培训、辅导、陪访、例会经营及职场布置等。
第六条各县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应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召集各农村网点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汇报工作,核对单证、账务,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工作。
第七条农村代理人必须签订代理合同及保证合同,并按照《中国人寿保险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辽宁省分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个人代理人代理合同书》享受权利义务及从事业务活动。
第八条农村代理人应全部录入AMIS系统,按基本法进行管理、考核,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九条农村代理人应在网点负责人带领下从事个人寿险业务销售、服务工作,同时接受市、县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及上级主管的管理和督导。
第七章设立程序
第十三条达到分处职级的营业单位主管在经过市场调研后,可以向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提出开发农村市场的申请,经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批准,其所辖团队可在其申请的区域内进行业务拓展,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给予一季度的区域保护,此季度内其他团队不得以各种形式在此地区集体展业。
第十四条在一季度保护期内,该团队在当地承办的新单业务应占其新单业务总量的50%以上,且有效增员2人以上。
第十五条一季度保护期后,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为达到上述条件的团队办理营销服务部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使其经营合法化。此团队以农村营销服务部方式正式挂牌经营,但其营销团队的隶属关系不变,血缘关系不准以此为借口进行改动。对未达到上款条件的营业单位,市、县xx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有权撤销其保护期,其他团队有权到该地区集体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