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住房补贴的激励性发放和教师公寓的科学化管理,使青年教工在购买商品房和居住学校周转房上做出理性选择。例如为购房青年教工提前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周转房租金与市场价接轨,限定租住期内学校补贴一部分,超过租住期取消补贴甚至加收租金。
4.针对不同购房意愿的青年教工,为他们提供区域经济、人文、地理等房地产信息,帮助他们尽早完成购房决策。
5.利用学校职能部门的优势,或者成立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或建立青年教工购房互助组织,为青年教工的购房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如代为寻找并发布学校周边的房源信息,联系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组织青年教工团购商品房等。
(二)配补结合:周转房短期配给与发放住房补贴相结合
要充分考虑到青年教工的住房消费周期,将周转房实物的短期配给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有机结合起来,良性互动,把青年教工的学校过渡性安居与社会化安居有机结合起来,让青年教工安居顺利,安心工作。
1.对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低龄青年教工,要充分考虑到距家较远、经济实力低、工作任务重、加班方便、学校后勤保障资源方便又便宜等因素,尽量安排住学校的教工周转房或安排在空余的学生宿舍。在过渡期几年左右的时间里,青年教工有机会接触社会,了解和采集与购房有关的经济、社会、人文、地理信息,建立合理理财方式和梯次消费理念,既顺利渡过走向社会的第一阶段,又为通过市场方式完成购房决策打下一定的基础。
2.对居住教工周转房已满一定年限的青年教工,实行阶梯式租金。提前腾出周转房者,退补一定的租金;超期居住周转房者,提高租金;对购房并退出周转房者,提前发放住房补贴;对有特殊贡献的或紧缺人才,加发住房补贴。这就可以提高青年教工的住房补贴额度或提前兑现时间,从而引导青年教工在使用周转房期限到来之前,理性考虑自己的安居选择。既确保学校的紧张的周转房能够顺利周转,又避免青年教工从周转房向商品房转轨过程中,出现强烈的不适应,甚至产生对立、对抗,影响学校发展大局和人心稳定。
(三)贷助并举:贷款和借款并举,帮助青年教工早日圆上安居梦
即充分考虑青年教工前期经济实力低等特点,在青年教工利用银行资源进行住房消费贷款的同时,根据学校的财力以无息借款的方式,为青年教工提供一定数额、一定期限的周转金,让他们减少商业贷款或冲抵购房首付。
1.为信誉良好、有特殊困难的青年教工提供贷款担保,或与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做好沟通,为青年教工在购房贷款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优惠。例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帮助青年教工充分利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优惠,减轻青年教工的还贷压力。
2.建立青年教工住房援助金。在青年教工签订购房合同后,由所属二级单位提供担保,向学校或学院申请借款冲抵首付,规定年限内还清借款。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利用校友捐助、企业赞助等社会资源,建立青年教工住房保障基金,用基金利息等收益作为借款来解决青年教工的购房首付问题。
(四)优先优惠:制订和实施房改政策对青年教工优先考虑,优惠考虑
1.在确定住房补贴的发放顺序时,为无房青年教职工优先发放住房补贴。对没有租住过学校周转房的青年教工,在其申请住房补贴时,优先考虑发放等等。
2.在学校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中,优先配售给无房青年教职工,并根据情况为青年教工提供一定的打折优惠。
3.在青年教工群体内部,再确定一个优先优惠的顺序。如家庭基础不在本市的、已结婚即将生育的、已有子女或需要瞻养老人的、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学科和事业发展的科研骨干等等。具体如何操作,需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本校青年教工的实际,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