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服务上谋求突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赋予了粮食行政部门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职能,要求我们必须打破原有粮食系统的概念,在产业化经营的大舞台上,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介入对他们的引导和服务。一是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引导。不断搜集粮油市场行情,提高信息的前瞻性、综合性和准确性,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运用形式多样的载体和现代化的传播方式,为全县产业化经营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积极深入基层,主动上门服务,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了解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实际需求,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出谋划策。及时了解并竭力帮助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存在问题,营造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服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