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强化监督为保证,着力完善机制,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一是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定期向旗委请示汇报工作,各基层党支部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旗委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化管理 重要内容,每年都进行检查。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好的班子进行表彰,对贯彻执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近年来,旗委对3个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问题较多、工作被动、群众意见大的乡镇班子进行了调整。今年6月份,由旗纪检委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旗直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二是抓好各级党组织自身监督。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旗委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并且严把程序关,事前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存在问题,经常委成员充分讨论明确主题,会上广泛发表意见,开展评论,进行表决后认真抓好落实,着力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科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由旗纪委、旗委组织部分别派人参加,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旗、乡两级从有关部门、单位聘请了90余名党性强、作风正、敢讲真话的同志担任特约监督员,重点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并采取召开座谈会、定期书面汇报和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同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
二、存在问题
我们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民主集中制意识仍需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尚存有内容比较单调,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解疑释惑少;书本灌输多,实际操作少等问题。有些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年轻干部和专业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练,民主集中制意识相对淡薄;个别领导干部习惯于搞一言堂,口头上讲的是民主集中,实际搞的是独断专行。
2、党内民主生活还需进一步健全。有的部门、单位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班子内部不能正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互不服气。有的领导干部在生活会上不能深刻剖析自己,坦诚地与其他同志交换意见,致使矛盾愈积愈深,严重地影响到了整体工作。
3、班子建设仍需加强。个别领导干部习惯于搞“一言堂”,独断专行,将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领导成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不是坚决地无条件地贯彻执行,而是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缺乏全局观念,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和整体利益;有的不能很好执行班子集体决议,班子成员之间各念各的词,各唱各的曲。
4、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笼统,执行程序不具体,不明晰,对一些关键环节缺乏具体的有操作性的规定。
三、对策与措施
(一)继续健全和完善学习教育制度,搞好经常性民主集中制教育。一是要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执政为公,掌权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二是要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我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而且是重要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有所滋长,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教育,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三是增强党员干部的民主集中制观念。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改革与发展,把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作为提高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一个重要环节。要紧密联系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明确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和程序,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四是继续健全完善学习教育制度,搞好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班子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党校的阵地作用,办好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