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树执法典型,严把“三个环节”,带动和促进全局规范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们选择了近年来执法工作开展较好的萝北县公安局、鹤东公安分局以及执法任务较重、压力较大、问题较多的工农分局作为执法质量年活动的重点单位,由市局主要领导和执法部门领导分别承包,帮助他们研究规范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质量的方法和措施,主动为他们提供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育执法典型,这三个局短期内法制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7年3月和6月份,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相继在萝北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现场会。萝北县公安局、鹤东公安分局均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发言,他们做法受到了省政法委的肯定。在抓典型、推广典型单位经验做法基础上,我们采取了规范执法样板卷宗评比、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复议应诉诉辩比赛和执法质量查评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执法民警从中找到了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教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进一步促进了全局执法质量的提高。为了巩固成果,我们从市局法制、刑侦、治安几个重要执法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基层执法服务队,深入执法问题相对突出、执法质量不高的派出所,面对面地提供咨询和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使公安执法达到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我们紧紧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执法环节。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经常存在的不如实立案、调查取证不及时以及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大力整治,完善充实了基础台帐核对制度,建立了强制措施审核审批责任制度,案件卷宗移交、装订、归档保存规范制度、变更强制措施集体研究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执法民警的行为得以规范,随意执法或执法不作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严把监督环节。我们成立了市公安局执法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市局主要领导,纪检、政工和重点执法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研究解决疑难复杂的执法问题,对严重执法过错责任予以确认和追究等。充实调整了劳教审批委员会成员,把纪委、刑侦、治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补充到劳教审批委员会,参与对劳教审批工作的监督,确保了劳教案件的质量。三是严把质量环节。由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负责对每一起案件的质量进行测评,经过初评、总评,对民警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打分评议,并把结果装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年终同个人目标挂钩兑现奖惩,使民警提高执法质量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四、以苦练基本功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
针对民警的整体素质不高,相当一部分民警又不注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凭经验、凭感觉执法,以致执法中错漏百出,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高的一大瓶颈问题我们严格执行“三个必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千篇一律、达不到培训效果等问题的发生,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找准症结。在培训之前先对基层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调研,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民警业务知识的薄弱环节,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对症下药。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立足岗位学业务,根据不同警种之间工作内容的特殊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执法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三是互通有无。在充分发挥市警校教学基地培训作用的基础上,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教育培训方针,应不同警种执法工作的需要,由市局聘请专家学者对民警进行培训,同时,挑选有一定工作基础、有一定执法经验、有一定培养前途的民警到高校对口专业定向培训,为公安机关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四是持证上岗。在全局普遍实行了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凡是承担执法任务的民警,必须经过统一严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对于执法岗位发生变化的民警,必须在通过新的考试后才能取得新的执法资格;凡是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一律离岗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的重新取得执法资格,不合格的予以停止执行职务、调离执法岗位、推迟警衔的晋升、扣发津贴。这些措施有效增强了民警提高业务水平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