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证据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在原有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加大清理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废止规范性文件,从而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保障和监督全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四)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五)协助做好扩权强镇试点—溪口镇行政执法职能的委托移交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