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需按管理要求执行。
二、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存放有序,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三、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带病历摘要。
四、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次序按规定排列,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
五、病房交接班记录,必须按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一年,以备查阅。
六、病房医嘱本的保存期限,按各医院规定,一般不少于一年。
七、护士长必须定期检查体温单、护理记录单等的书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