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冷水滩区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调查与思考(3)
2025-04-27
(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的帮助和指导。一方面,引导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地农民,建议享受城市下岗职工同等待遇,税务、工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各种税费进行适当减免。创业中遇到资金、场地、设施困难的,政府部门要主动协调帮助。另一方面,鼓励走劳务经济的路子。劳动部门要定期发布劳务信息,开设专门咨询窗口,并根据个人的技能水平和特长,主动与用工企业联系,牵红线、做红娘,并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将其纳入城市居民范畴,提供可靠的失业救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最终将失地农民转变为“市民”。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采取“四个一点”,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市场征地主体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社保基金专户,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后顾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