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提出,下一步要重点完善并落实10个方面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建立起支持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林业,力争在森林经营、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林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林下经济以及森林旅游等5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将减免林业收费,减轻林农负担,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这些措施和政策的出台,必定会充分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成为挖掘“三林”潜力,发展林业、振兴林区、富裕林农的重要保证。
三、林业是林区发展致富的重要出路。
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这些山区主体部分是林地,土地是农民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要解决亿万山区农民的增收致富问题,必须着眼于山区资源的潜力,特别是林地资源的潜力,如果能将山区的潜力、林地的潜力发掘出来,必将带动整个山区经济的发展。30年前,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包田到户、包产到户,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包山到户、包林到户,迎来了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发展林业,可以使农民增收。具体地说,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使农民增加收入。一是按照“谁造谁有”原则,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个体、股份或集体造林,把造林当作种田来投劳、投资,可使农村农民得到风险较低、收入较快的回报。二是将农民手中的林地与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发展高效商品林果和苗木花卉,引导农民将手中的林地出租、转让或拍卖进行林业建设。三是发展林木加工业,实现林业产业化。通过扩大加工规模,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变过去卖原材料、粗产品为就地加工、精加工,提高产品产出利润。四是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森林旅游和生态旅游的需求与日俱增。合理开发旅游业,既保护了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同时可带动相关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发展林业,可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经济林业,可开拓吸收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村巨大的人口负担变成人力资源的优势。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农民工返乡较多的背景下,不少地方出现了“一户承包,全家就业”、“城里下岗,山上创业”的局面,实现了“不离乡可就业,不出山能致富”,缓解了就业矛盾。我县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洋湖镇的周志刚租赁300亩山地发展绿化大苗,胜利江心村的丁士根租地三千多亩发展意杨林等等,这样的例子就不一一枚举。
林业的巨大潜能,必定使林业发展在加快山区农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无可替代。
最后,我代表局办公室作个表态,面对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我们将竭力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为工作服务、为领导服务、为各机关股室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