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组织机构
1、经营管理形式 本项目由防城港市林业局统一领导、指挥、调控,防城港市林业开发公司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市林业开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和经营管理。 2、机构设置 本项目建成后,下设办公室、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运作。 3、人员设置 本项目建成后,设主任1名,负责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副主任2名,协助工作。下属各部门设主任各1名,员工若干名。七、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总计4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详见附表1)。 2、资金筹措 项目实施单位自筹投入资本金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申请国债资金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3、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建设投资200万元,一年建成。流动资金200万元,投产后第一年开始使用。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与评价 项目投产后每年可生产500万株绿化苗木和100万株(盆)花卉、盆景。年总收入为1600万元,总成本为560万元,盈利1040万元,利润率为65%(详见附表2),投产后一年就可以收回成本,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2、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为区内外及国内外提供名优绿化苗木、花卉盆景等。 (2)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均需要一定的劳动力,为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机会。 (3)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地方经济收入,促进项目区的经济发展。 总之,项目建成后,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其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 附表1:
项 目投 资 概 算 表
序号 |
名 称 |
概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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