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民政办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

2025-04-26

  (四)乡镇民政办办公环境普遍较差,与民政对象的需求相差较大。

  1、乡镇民政办办公场所情况。据调查,全县有17个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室属于独立办公室,有5个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室属于非独立办公室。大部分乡镇民政办没有救灾物资仓库。只有8个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室所处房屋建于2000年以后,部分乡镇民政办还在70年代建成的破旧简陋房屋办公。大部分乡镇只有1间办公室,且只有20-30平方米,最小的只有10平方米。办公场所普遍偏窄,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要求。

  2、乡镇民政办办公设备方面。(1)2006年县民政局为乡镇民政办配备的电脑、打印机和数码相机使用情况:①目前电脑可正常使用的有18个乡镇,不能正常使用的有4个乡镇(其中被乡镇政府挪作其他部门使用的有2个乡镇,分别是步云、泮境)。此外,有7个乡镇的计算机不能上互联网。②打印机可正常使用的有13个乡镇,不能正常使用的有9个乡镇(其中被乡镇政府挪作其他部门使用的有2个乡镇,分别是步云、泮境)。③数码相机可正常使用的有10个乡镇民政办,不能正常使用的有12个乡镇(其中有1个乡镇的数码相机被盗)。(2)配备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空调、风扇、交通工具情况:22个乡镇均未配备复印机、传真机。已配备电话的有8个乡镇。只有1个乡镇安装有空调。有9个乡镇有电风扇。所有22个乡镇均未配备交通工具。(4)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橱情况:办公桌椅不但很不规范、整齐和统一,而且数量偏少,其中办公桌椅2003年以后购买的有6个乡镇,大部分乡镇是90年代甚至是70年代购买的。档案橱大部分是70、80年代购买的,不但数量偏少、陈旧简陋,且大部分是木质档案橱,只有3个乡镇是铁质档案橱,与当前民政工作的档案、文件量极不适应。

  3、乡镇民政办制度上墙情况。有7个乡镇没有做到制度上墙。有上墙的乡镇,除才溪镇外,其他绝大多数乡镇只简单张贴工作职责、没有办事程序,且不少还是80、90年代上墙的制度,既不整齐,又不规范,影响办公场所环境美观。

  二、加强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目前我县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配足配强专职民政助理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各乡镇根据人口规模和民政对象数量,配置3—5名专职民政助理员,建议按照人口数在2万人以下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2人以上,人口在2—5万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职民政干部1人以上。人口超过5万以上的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3人以上,兼职民政干部2人以上。每个乡镇民政助理员至少有1—2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其他民政助理员应由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担任(为正式编制人员),在工资、奖金、福利和提拨任用等方面与乡(镇)其它相同身份的干部职工同等待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要配齐专职人员,减少兼职。各乡镇要按照上述条件及时对本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调整,民政办主任调整时应报县民政局审核同意。今后,民政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要优先招聘到乡镇民政办工作。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群众、政策法规知识和工作经验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要选派热爱民政事业、政治业务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民政办主任。民政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会熟练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适应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民政助理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后,要保持适当稳定,除提拔重用外,至少在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作工作上的变动,以保证干部的稳定和业务的连续性。同时,探索建立村级民政协理员制度,延伸民政工作的着落点,提升基层民政办事效率,积极争取参照福建省现有“六大员”制度,由县级财政对村级民政协理员给予适当补助或列入财政转移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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