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我国金融创新总的发展路径应该是把市场主体的趋利冲动科学合理地引导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既不压制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也不片面迁就,防止积累风险。
(一)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坚持以原创性为主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吸纳型创新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单纯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在外资拥有绝对技术优势的前提下,一旦允许外资机构涌入,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一场灾难。中国金融创新必须从本国市场环境出发,必须坚持原创性。
赞同以吸纳型创新为主的人认为,过去在金融工具创新上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吸纳创新不规范,在操作中变动了其特性,使之丧失了所具备的特性和优势。举一个例子,比如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性是大额(如美国规定为10万美元)和流动性强,故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的依靠站,有人认为,CD引入后表现不佳,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吸纳时改变了它的两个特性—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了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显然,引进CD的创新主体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基本特性,而是在引入时缺乏结合国情的“原创性”,在简单吸纳中忘记了中国社会的资金分布格局,造成失败。由此可见,在我国搞金融创新,如果有吸纳,一定是吸纳人家的创新思想,而不是照搬照抄。
(二)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中用权利交易代替实物交易,以便降低实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规则、方法和场所的总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得以展开的保证。金融工具由于具有虚拟特征,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从而脱离实体经济,出现我们常说的“泡沫”。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健康道路。
(三)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信用制度创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石,没有公信力的市场固然会抑制交易和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公信力的市场事实上根本就不会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这样几个渠道来完成:一是以市场化手段发展中介机构,市场竞争使中介机构在生产中介产品时投入足够的资源,同时市场秩序的维持成本(法律成本)也会较低。二是引进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避免管的过多过死,要相信市场。即便是在金融创新容易引发问题的时候,也不能片面强调管制,因为没有理由认为行政力量比市场在防范风险方面更专业、更有激励。
(四)坚持以提高金融机构业务能力和运作效率为核心的技术创新
业务趋同必然带来利润摊薄,只有坚持“精细化、特色化”的经营理念,才是业务发展的市场取向;也只有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业务发展和运作效率提升,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确立市场优势,才能为金融业务整合和今后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在优化结构中防范金融创新可能诱发的风险
纵观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它基本颠倒了“先货币市场,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以债券为主;先初级市场后二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的内在顺序,造成投机气氛浓烈,市场理性不足的局面。从深层次讲,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结构畸形,比如产品结构,当市场上只有少数几种可资交易的金融产品品种的时候,供需矛盾的突出,足以诱发泡沫风险。由于没有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也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水平,金融资本的机会成本缺乏参照,非理性的融资和非理性的投资是必然的。又比如市场结构,如果没有一个交易场所竞争的局面,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货币市场、汇率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就无法通过交易规则的竞争,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交易规则就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更重要的是,交易规则的漏洞经常使得人们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发生扭曲,这会抑制创新,挫伤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