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本系统各个层次以及各类教育对象普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对文化体育部门法规规章的社会宣传和普及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确定,每年5月份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在这期间,我们除了在有线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打出标题新闻和专题报道外,还在学校或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现场设摊接受群众咨询,分发赠送宣传资料。去年5月28日,我局在象山第三中学集中设摊开展了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展出宣传版面10块,展销正版音像制品、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有近千名学生参加此次活动,收效良好。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我们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同时,还积极举办各类经营户法制培训班。据统计,四年多来,我局共举办网吧、电子游戏机、印刷业、歌舞娱乐、演艺、音像出版物等市场经营户法制培训班38 期,参加培训人员达3067人次。培训期间,广大经营业主及培训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培训结束后,进行上岗考试,合格率在98%以上。通过培训,广大经营者进一步端正了经营的指导思想,增强了法制观念。
(四)强化管理,依法行政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多,内容涉及歌舞娱乐、演艺、出版物、音像、网络文化、电子游艺、美术品经营、地面卫星接收、经营性体育项目等管理。为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于2002年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落实文化体制改革精神,我局在最近的机构改革中,拟设立新闻出版与市场管理科,负责市场管理和行政审批。同时,成立县文体广电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综合执法,具体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局切实加强普法工作与文化市场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运用普法学得的法律知识,指导具体工作,积极促使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四年多来,我们除了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稽查外,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开展突击检查、专项治理和集中行动,同时通过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如在2001年底的全县电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通过指导性兼并石浦地区无证网吧24家,电脑253台,彻底根除了当时石浦地区无证网吧大量存在又难以处理的“痼疾”,同时组织开展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的“零点行动”,重点整治网吧超时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收到了明显的成效。2002年,市文化局在我县召开了网吧整治工作现场会,我县的做法在会上作为典型交流并推广。在演艺场所管理中,我们又力把“三关”(即入口关、团体身份关、演出内容关),杜绝淫秽色情表演的发生。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整治文化市场,使广大文化经营户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文明守法经营的意识,文化市场的面貌有了进一步的改观。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我局共组织文化市场检查1919 次,出动5304 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9991 家次,处理违法违规案件226 起,收缴非法书报刊22102 本,音像制品10万余张(盒),罚款40余万元,未引发复议和诉讼案,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我局于2001年荣获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后,又于2002年在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行业集中整治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优胜单位。2004年上半年我局在对丹城大梁山演艺厅涉嫌淫秽表演案的调查处理中,行动迅速,方法得当,还受到了省文化厅表彰。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连续多年被评为省优秀稽查队。
二、存在的问题
贯彻执行“四五”普法规划四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