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5)
2025-04-27
对东骏药店窃取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同时对全市各县进行了一次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大检查,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并在全省基金监督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组织审计小组成员相继对永胜县、原丽江县医保、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了离任审计,并按规定下发了“审计意见书”。通过审计规范了会计操作,同时对原丽江县违规借出的10万元养老金责令年内追回。为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和方便广大群众举报,全市各县开通的举报电话均上了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十一、计划工资工作。
今年计划工资工作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尽力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全市企业改革,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加强宏观调控,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控制在国家宏观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工资增长水平进行宏观调控,使企业工资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省厅批准,发布了丽江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准线为10%,上线为16%,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指导5户企业进行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坚持了《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审签制度,基本达到省厅考核要求;按照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在3户企业中开展了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及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试点,认真执行全省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开展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原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按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度或工资集体协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十五”计划执行中期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通过调查评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五”计划的顺利完成提出了努力的方向。
十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今年职业技能培训1836人,鉴定合格1678人,完成计划1500人的12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427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培训456人,鉴定合格412人,发证412人;完成社会化人员培训1380人,鉴定合格1266人。今年对中药行业三个工种进行了鉴定考核,拓宽了鉴定工作面。鉴定工作无违章、无投诉。完成9个技校对我市招生50人的工作。
从今年9月—12月,筹备组织了全市首届烹饪职业技能竞赛,通过此次活动,取得了宝贵的竞赛组织经验,对下一步我市开展此类活动奠定的基础。
十三、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与信访工作。
全年新签订劳动合同182人,续签87人,转移劳动合同98人。年内配合市工会等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宣传,指导签订集体合同8户,全市共完成125户。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年内与工会、经贸委协同到企业协调活动6次。
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年内共受理仲裁案件26起,其中:仲裁裁决4件,调解11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基层调解9件。已处理的案件中有3件因被诉方或申诉方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维持仲裁决定,仲裁工作真正做到了公正、公平。
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把劳动信访作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年内共收来信201件、接待来访 1497人次,其中:处理集体上访12批,涉及人员404人,对每一信访人员都作了认真回复,对来访人员说之以情,告知以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从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上和各项社会保险的续接上做好衔接协调工作,并深入到改制企业做了宣传解答。
十四、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
今年紧紧抓住劳动保障法制监察工作的要点,始终坚持对劳动者保障方面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全面的促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认真开展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全市参加年审的单位有72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6万人,年审合格率达到70%。通过年审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增强了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