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认真清查,使我市渔药、渔用饲料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初见成效。为实施渔业无公害养殖,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我们成立了以站长徐中同志为组长的清理整顿渔药、渔用饲料市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和管理目标,并于今年九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3家渔药、渔用饲料商店以及其经营的品种进行了逐个摸底登记,未发现禁用渔药和渔用饲料,对46瓶(袋)药品批号或出产日期不明的渔药,我们责令经销商下架作退货处理,否则就地予以销毁。通过这次清理整顿,改变了我市当前渔药、渔用饲料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力、执法不严、职责不明、程序不清的混乱局面,促进了我市渔药、渔用饲料管理工作沿着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依法管理,重点整治,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全站今年共开展了三次重点打击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活动,一年来共查获各类偷、毒、电、抢等渔业违法案件143起,调解厂矿企业与水产养殖专业户之间的渔业纠纷3起,没收电捕工具97套,各类网具200余条,使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者、厂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加强监管,严格审查,确保渔用燃油补贴发及时放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渔用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合理分配渔用燃油补贴资金,对渔用燃油补贴资金实行有效监管,促进我市渔业执法工作规范管理,我们一是为加强对燃油补贴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水产局局长朱克俊同志为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的渔用燃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渔政站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全市渔用燃油涨价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分配安排、协调检查等。二是对机动渔船是否持有合法的渔业船舶证书以及渔船主机功率进行了严格审查,防止虚报冒领。三是对渔业船舶以及燃油补贴的实际用途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扩大渔用燃油补贴范围。四是对年检不合格的渔船,限期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予办理。五是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了登记造册,履行了签名手续。六是对符合渔用燃油补贴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增加了透明度。到目前为止,我们对符合条件的58条渔船共发放了两批渔用燃油补贴:第一批每匹马力补贴14元,共发放了8,100元;第二批每匹马力补贴38元,共发放了22,200元。由于我们渔用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做得了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在渔村上墙公示,增加了透明度,让补贴结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深受渔民的好评,因此没有一件渔民上访案件发生。
五、加大力度,依法收费,确保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到位。为确保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我站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宣传力度,加深认识,明确意义。同时我们还成立了征费专班,划分了任务、管理范围,做到责任到人。近一年来,由于我们全体渔政执法人员不畏困难、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作风,到目前为止全站已完成收入30万元;支出29万元,其中偿还遗留债务3万元,发放职工工资17.7万元,实现了全站职工工资基本发放到位,改变了年年拖欠职工工资的不利局面。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了搞好长江春禁工作,武穴市政府、市水产局为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 、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长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工作专班,与沿江各镇、办事处签订了“武穴市长江禁渔工作责任状”和“水上安全工作责任状”,同时与禁渔专班工作人员签订了“禁渔工作责任状”,将管理目标、岗位职责、管理范围、责任到人。并经常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建立联合检查、打击的协调机制,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推进长江春禁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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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区渔政站近几年来工作总结
区渔政站近几年来工作总结
几年来,我区渔政站在市渔政处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不懈努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特别在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渔业资源管理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渔业生产的发展,有效的保护了我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环境。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几年来,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我们组织专门人员,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组织开办学习班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据统计共发放宣传资料1064份,悬挂横幅68条,张贴标语530多条,树立警告牌57个,举办宣传培训班2场次,受训人数上千余人。二是开展专题咨询和警示教育等系列宣传活动。每年我们都结合全局的普法宣传活动与其它各部门一道,在区府门口设置摊位,对过往群众进行直接宣传,积极开展渔业法律知识专题咨询,解释法律法规条款,通过与广大群众当面直接地交流,使他们更快、更准确地把握渔业各项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增强渔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几年来,我们还经常与林业森林防火宣传等一道,专门组织宣传队,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头巷尾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在去今二年中我们还积极利用渔业劳动力人口调查的契机,开展了入户宣传等,努力做到普法宣传到村、到户、深入人心,初步统计,入户宣传达800多人次,有效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范文搜网-
2、开展不定期的执法检查。近年来,随着我区渔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区的渔业资源日渐丰富。但采取“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和破坏我区的渔业资源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为有效的保护好我区的渔业资源不受破坏,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加强制度管理和执法管理,积极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工作。据初步统计,几年来共组织出动单独渔政执法人员开展渔政检查28次,参加全局农林渔综合执法检查50次,并多次配合市渔业执法人员到我区开展渔业执法检查等等,有力的打击了非法“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我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环境。
3、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基础差、困难大等特点。几年来,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按照省、市渔业生产安全会议的精神,以对我区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积极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每年年初都与我局下属的梧田和三溪等二个大型的集体养殖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结合渔政执法检查等跟踪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我区的渔业生产安全。此外几年来,我们还切实加大渔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宣传和检查,确保我区的初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是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战斗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渔政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我们认真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几年来,我们积极选派渔政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了我区渔政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了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团结拼搏,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综观几年来,我区的渔政工作在上级渔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渔政管理队伍力量不足。由于我区真正从事渔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太少,而我区外荡水域广,渔政管理工作量大,仅靠几个渔政人员进行管理,难免留下管理空档,再者,渔政执法属于软执法,在执行方面,对政法部门依赖性强。二是管理硬件设施缺乏。由于我区渔政执法现有执法工具的匮乏,至今尚未配置交通工具和取证工具,这给我们的日常管理和渔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时查处等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以致我区渔政执法工作难以更好的发挥其职能等等。为此在下一步,我们将在市
篇11:市渔政支队工作总结
市渔政支队工作总结
XX年,我市支队在省总队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落实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在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渔航安全、资源的管护和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新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及任务。
(一)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今年支队着重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以打击电、炸、毒等非法捕捞为重点,实行各大队辖区负责制,支队做好各项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交压态势。
1、支队全年参加各类执法112天、参加人员461人次、出航57航次、检查渔船1637艘次、处理违规渔船39艘。全市累计查处电鱼27宗、毒虾2宗、无证经营水生野生动物3宗、流动渔船1宗、新兴江水质污染2宗,拆解电鱼船7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2、组织开展秋季打电专项行动。8、9两个月,支队联合各大队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秋季打电执法行动,这次行动,全市各大队共出动渔政执法车5辆、船艇38艘次、参加人员459人次、检查渔船86艘、查处电鱼案16宗、拆解电鱼船底艘和电鱼工具一批。
3、组织好流域打非和整治污染统一行动。10月我市按照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的部署,组织全市各大队部份人员参加在广西梧州市举行的XX年珠江流域两广人工增殖江河放流活动。并开展珠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和整治污染执法行动,在省总队领导和市农业局领导亲临指导、部署行动下。行动从广西梧州交界水域沿西江直至三水交界,我市共出动渔政船1艘、快艇6艘、执法汽车5辆,渔政执法人员45人次,分水陆两个组同时进行,结合渔船违规特点,每天早晚分别两次突击行动;陆上组则发挥执法车加橡皮艇装备优势,对南江河等西江支流进行了巡查,对本市辖区西江、贺江、绥江进行了全面性的执法行动。检查情况:检查渔船115艘,无证捕捞12艘,拆解“迷魂阵”3个,纠正船牌不规范化5艘。
(二)完成了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工作,为渔船检验规范打好了基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按照省的工作部署,上半年支队把船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落实人员培训,按内陆渔船检验制定规程,经国家、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领导和检查评审组对我渔业船舶检验分局和各检验站检查考评,10月份肇庆渔业船舶检验分局及各县(区)检验站获国家船检局机构资格认可。
(三)加强渔业船舶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积极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于工作责任的落实,目标明确。在以往船舶管理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与听取渔业居委领导的意见,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积极耐心向渔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今年,全市管辖的渔船已全部按要求配置救生衣。同时,指导各大队开展渔监、船检业务,完成换发新版证书的工作。全市渔业管理正在形成讲求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渔政人员及渔民群众的安全从观念与理念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和进步。
为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XX年全省春季渔航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我支队也迅速作出相应落实措施,举行西江、绥江两江联合检查行动。此次联合检查行动体现如下: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总队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亲自率领检查工作小组亲临第一线参加巡航检查。
2、这次检查面积广、时间短,从肇庆至四会马房、高要金利(与三水高明交界水域),封开界首(与广西交界水域)以及贺江水域,行程670多公里。检查时间共8天,出动渔政船、艇31艘(次)、汽车13辆(次)参加人员193人(次)。行动检查渔船471艘,查处违规渔船14艘,配置救生衣600件。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渔船现场责令其立刻改正,符合安全要求才准许作业。
3、今年3月27日在德庆悦城江段发生的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我们立即赶到现场和德庆渔政大队协助渔民进行救捞,海事局已立案侦查处理该事故。
4、针对小湘渔民上访,向支队反映渔场被挖沙船破坏要求给予补偿一事,我们耐心做好渔民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现支队正与市水利局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准备联手调查西江的渔业资源情况,为今后渔政部门能参与河沙开采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