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教育支出总额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提升工程,加固改造和重建校舍178.7万平方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扩建和提升改造幼儿园485所。扎实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完成海河教育园区一期建设任务,7所职业院校6.5万名师生进入新校园。全面启动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重点学科、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加快推进,校园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善高校、职业学校食堂和学生伙食补贴政策,加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向16万名本专科、中职和高中学生发放奖学金、助学金4.3亿元。
二是,积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支持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天津文化中心主体完工并开始布展,北塘古镇、杨柳青木版年画博物馆等一批新的文化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全部免费开放,3706个行政村实现农家书屋和村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全面落实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报业宣传经营两分开和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建成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等重点文化项目。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快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场馆建设,奥林匹克水上运动中心建成交付使用,新建改造一批市民健身园和体育公园,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三是,健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建立全市统一的非营利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完善财政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完成了6个区县医院和中医院、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657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增76个社区国医堂。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0元提高到30元,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70万人次受益。加快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资金投入,肿瘤医院防治综合楼投入使用,中医一附院、海河医院、天津医院等迁建新建项目进展顺利。支持医院“环境年”、无假日门诊和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住院医师和社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医疗卫生网络信息化建设,卫生应急救治和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健全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建设,支持启动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积极落实国家扶持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标准,着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和“4050”人员等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工作,全年新增就业47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妥善做好困难企业退出收尾工作,帮助困难较大的纺织集团、津滨造纸等特殊困难企业完成退出和职工分流安置。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社会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国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调政策,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180元。继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困难家庭生活补贴,扩大居家养老补贴范围,新建93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新增3554张养老床位。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7元提高到210元。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加大社会福利和救助投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80元和280元。健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将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补助范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财政资金,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00万平方米、23.9万套,向8.5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着力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做好我市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
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支持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功能区建设。结合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等试点启动实施,融资租赁业务全国领先。大力支持功能区开发建设,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南港工业区、滨海高新区等功能区建设进展顺利,一批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高端产业基地正在形成,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和服务辐射功能明显增强。
二是,深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亿元,着重用于解决海河教育园、南水北调、库区水源保护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金短缺问题。积极开展企业帮扶工作,组成500个帮扶小组,以“一对一”专业化税收服务的方式,对2000余户企业开展帮扶,有针对性地解决了3000余个具体问题。
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优势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全市1280个大项目好项目,累计建成700项,实现地方税收182.5亿元,其中当年实现66亿元,占新增税收29%。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着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科技人才引进工程,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建成了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累计实施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120项,风电主控系统、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填补国内空白。拨付资金31.6亿元,全面落实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1万家,其中小巨人企业超过1000家,一批技术领先、成长性强、前景广阔的科技企业迅速成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进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足额拨付专项资金,支持65个节能项目和42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建成后年节约标准煤29万吨。积极扶持培育新兴产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支持推广节能汽车20.6万部、新能源汽车近1000部,支持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16个。
四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一批新的私募基金、融资租赁、国际保理、小额贷款担保等机构注册落户,渤海商品交易所等交易机构运营规模不断扩大,资本、股权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中介咨询、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投入使用,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基地落户天津。实施一批旅游业重点项目,海河风光游等旅游线路持续升温,中国旅游产业园开工建设。“津洽会”、“融洽会”等大型展会成功举办。大力支持服务业载体建设,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主体完工,津湾广场二期、泰安道综合开发进展顺利,重点商务楼宇改造提升步伐加快,税收超亿元楼宇由27个增加到67个。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扩大即期消费,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消费市场繁荣活跃。
五、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交通枢纽、地铁高铁、快速公路等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京沪高铁天津段建成通车,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铁路南站投入使用,津秦客运专线等8条铁路加快实施,地铁9号线部分区段开通试运营,塘承、津宁、国道112等高速公路合团泊快速全面完工。积极落实以港养港、航线补贴等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港口机场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吞吐量,天津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十二五”十大重点水利工程启动建设,南水北调市内干线工程全面完工,清水工程加快推进,综合治理了卫津河等38条河道,修建截污管道200公里。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改造公园22个,新建提升绿地2427万平方米,全面关停第一热电厂,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5%和93%。大力支持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整修建筑5239栋,整治道路571条,改造里巷道路270条,新增停车泊位2万个,城市面貌和载体功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累计安排贴息资金4.8亿元,积极扶持示范工业园区建设,31个园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拓展区建设全面提速,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明显提高。支持都市型农业建设,累计建成2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155个养殖示范园区。大力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安排专项资金近8亿元,重点支持设施农业以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累计带动各类投资24亿元。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3万亩,显著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巩固完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抗旱补助、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了粮食生产,强化了农业基础。继续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7万多人,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明生态村专项资金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积极推进示范小城镇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启动农村“三改一化”工作,农民住房累计竣工1800万平方米,40万农民迁入新居,完成139个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任务,新建改造了一批农村公路、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七、大力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更加科学完整,将所有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更加科学规范,预算约束力不断增强,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协调性和衔接性明显提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及时收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顺利开展,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纳入编报范围。
二是,财政运行机制不断优化。部门预算实施范围扩大至市级所有部门和区县,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项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单一账户体系,全部区县开展改革试点,全年集中支付总额达到780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44.4%。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全年政府采购154.4亿元,资金节约率17%。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全市民生和发展领域的11个重大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正在形成。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债务举借和担保程序逐步规范,“借用管还”良性循环机制初步形成。
三是,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加强与国税、工商、房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比对,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及时查找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不断健全税源监管常态机制。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和楼宇经济税源监管工作,将全部1280个市级重大项目和298座商务楼宇全部纳入税源监管范围,全年市级重大项目和楼宇经济累计实现税收收入97.7亿元和23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49.7%。对66项涉税事项实施“先办后审”,不断提高涉税服务水平。大力强化房地产一体化动态管理和建筑安装业闭环管理,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进一步提高了房地产业税收控管水平。认真做好新《车船税》法实施前准备和资源税改革工作,切实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1万户,查补收入13.6亿元。严厉开展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共破获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541起,缴获发票476万余份,查补金额5400万元。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推行“先办后审”和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办税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去年,12366服务热线受理纳税人64万余次,实行“先办后审”的涉税事项66项,清理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72%的服务事项实现大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