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学校,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教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欢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那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那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欢乐的。
好书读后感200字篇十三
读《四世同堂》有感
北平城,一个瘪嘴乱胡子的老人和一个瘦高个儿的中年人的身影,在空旷的城门外显得格外醒目。老人一贫如洗,如同乞丐一般,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令人畏惧的光亮。中年人穿戴得体,与老人相反的是,他贼溜溜的眼里展现着恐惧和不安。老人是钱默吟,中年人是冠晓荷。一个英雄,一个汉奸。
以往,和平时期的北平,他们都是极体面的人。钱先生,既是诗人,也是画家。他热爱花草,也敬畏生命。在阳光下吟吟诗,种种花便是他最好的消遣。冠晓荷,一个一昧想做官的人。闲来无事时,喜欢搓几局麻将,看几部戏曲。看似毫无关系的两人,在日本人侵入北平后,在自我的家园受到威胁后,彻底牵扯在了一齐。由于冠晓荷的告密,钱先生无辜地下了牢。经受了严酷拷打的他,像彻底变了个人似的,失去了书生的文艺气息,却多了点武士身上不顾一切拼命的力量。
在饱受战乱的城外,钱默吟与冠晓荷相遇了。这对仇人相遇的既是时候,又不是时候。在钱先生的逼迫下,贪生怕死的冠晓荷跪在了瘦弱的老人面前。这次钱先生不是来报自我的私仇的,他来是为了给几个被无辜害死的、心怀大志的同胞们讨个说法。“你不只是混蛋!你受过点教育,你有点聪明,你也五十来岁的了!一个无知的小娃子都晓得恨日本人,你偏不明白,故意的不明白。你是个没有骨头的汉奸!我能够原谅混蛋,而不能原谅你这样的汉奸!”
他说。比较以前的钱先生,完全想不到这样义愤填膺、破口大骂的人以往是一个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诗人。
一个人如此巨大的变化是怎样产生的?我认为,是钱先生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以前,他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安安稳稳地过着安逸的生活。而自从儿子作为司机摔死了一车子日本人并与他们同归于尽的时候,一点小火花从他的心中点燃。他为儿子感到骄傲。因为此事被打入牢中彻底激发了他的仇恨。他最终意识到,在这样病态的北平,只是几句诗,几幅画是丝毫没有用的。他必须干些实事,拯救他的北平。他的态度变了。他以前追求安宁的态度,如今变得恰恰相反。他去奔走,他去发传单,他去号召年轻人来拯救北平,拯救中国。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浅薄的。为何抗日依然如此持久?因为其他北平人仍没有转变自我的态度。在这样一个乱世,仍然坚持安稳过日子的态度,当然无法应对残酷的侵略!钱先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明白这一点,也想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一点。让自我畏惧拷打、畏惧酷刑、畏惧屠杀的态度转变成勇敢无畏、敢于为国捐躯的态度,才是抗日最有效的方法。若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怎样还会有人敢来侵略我们的国家呢?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就那此刻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的疫情来说。应对疫情,中国和美国有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态度。中国进取抗疫,迅速采取行动,如今已取得卓越的效果。反观美国,从总统一开始的不重视到如今纽约州成为重大灾区,美国的确诊日增量已到达上千。这即是态度带来的最大改变。
做一个有态度的人,不是随波逐流,而是视情景作出正确的决断。在必须的情景下有应有的态度,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做到的。
好书读后感200字篇十四
《百年孤独》读后感
费尔南达.德尔.卡皮奥被认为是一位外来的女王,她在全国最美丽的五千名女性中力拔头筹,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屠杀后,她的衣服被撕扯成碎片,白鼬皮斗篷上满是血迹,被马孔多的首富奥雷里亚诺第二抱在怀里带回了家,他们领她到马孔多后,便答应封她为马达加斯加女王。
这位费尔南达从小就自诩为女王,她一向深信她母亲所说的话:“我们家权势无比,财富无边,你必须会成为女王的”,她尽管将亚麻布铺上长桌有摆上银餐具,却只是为了喝一杯掺水的巧克力、吃一块甜面包而已。直到婚礼那天,她还梦想着成为一个传奇国度的女王,尽管她父亲堂费尔南多为置办嫁妆不得不将房产抵押。然而这并非幼稚无知或是野心谵妄。她就是这样被培养成人的。十二岁时第一次出门,只是去一个小小的修道院,却要坐马车前往。她在上学时从不与旁人混在一齐,被单独隔开。那时的她便已落成她身旁得人从未见过的美貌、高贵又端庄的姑娘。
她在结婚之后,仍坚持着这种高雅,这却让他丈夫的母亲乌尔苏拉十分不满,身边的邻居也甚不能理解她的习惯,对她是避而远之。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中的高贵将她生硬的拉入世俗的眼光之中,现实最终也将她女王的威严一层一层慢慢的剥下。
这种结局的缔造者追究起来却不是她自我,而是她的父母。他们不明白何谓“最好的自我”,明明清楚家族的败落,却仍盲目追求昔日岁月的峥嵘,幻想着自我身份的高贵,在梦想之中让自我的女儿终不认明现实,让她走一段与当时社会背向交叉的道路。羡慕着先辈们的荣耀,有着高远的视野,却看不透自我只能行走在狭窄的小路上,渴望越道直上巅峰,却与世界分离,愈行愈远。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费尔南达一家渴望成为人们眼中的女王,却忘了自我本身。蜡烛从不羡慕太阳的光辉,当夜幕降临时,他默默地发出人间的一丝丝光亮;小草从不羡慕苍松的挺拔,当花儿绽放时他铺就大地的一片片绿荫;沙子从不羡慕珍珠的光芒,当建筑房屋时,它铸就世间的一块块基石。这些渺小的事物都在这世界里做着最好的自我,不羡慕他人的完美与优势,不追忆过去的权势与财富,为自我而活。
做最好的自我,自会赢得属于你的光彩。
马可,这位23岁即以《秦俑》获得第二届“兄弟杯”中国国际青年服装设计师作品大赛金奖,至今仍是该奖项最年轻的金奖获得者。可与这些光芒不一样的是马可十分低调,他一心埋头做自我的品牌,几乎不在媒体上公开露面,连品牌举办庆典,她也经常缺席。她不顾潮流喜欢逆向创新。她以自我的独特风格打造的“style”赢得了世界的掌声。做最好的自我,不为名利所诱惑,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
做最好的自我就是要取悦自我,而非活在他人的眼光中。
一位诗人小有名气,但他还有相当的一部分诗没有发表也无人欣赏,为此是很苦恼。他向禅师倾诉说了自我的苦恼。禅师笑了,指着窗外一株夜来香说:“你明白夜来香为什么不在白天开花,而在夜晚开花吗?”诗人看看禅师,摇了摇头。禅师笑着说:“夜晚开花无人注意,他开花只是为了取悦自我。白天开放的花都是为了引人注目,得到他人的赞赏。而这夜来香在无人欣赏的情景下依然开放自我,芳香自我,他只是为了让自我欢乐。”诗人笑了,他说:“我懂了一个人不是活着给别人看的,而是要为自我而活,要为自我打造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是啊,一个人,仅有取悦了自我,才能不放弃自我;仅有取悦了自我,才能提升自我。总活在世俗的眼光中,一心追求他们眼中的荣耀,却忘记了自我,只会为自我的人生插上孤独的旗帜。
纷纷扰扰的尘世,如一块巨型的磁铁,心灵的罗盘在那里强烈感应,我们要摒弃杂念,做最好的自我,才能去实现真我价值。
好书读后感200字篇十五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我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期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我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我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我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可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期望经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团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主角,并且把这个主角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仅有为团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
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述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可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我的放养生活。可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期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期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职责。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先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可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可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职责,什么是力量。
好书读后感200字篇十六
最近,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她的心路旅程。她的一生仅有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甚至有些渺小的人,却用她的行动来证明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在安妮教师的帮忙下,在亲人们的关爱中,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开始了她对梦想的追逐,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取得了学士学位。她一生致力于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受教育,不再风餐露宿,她还曾周游世界各地演讲,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她的世界中,没有光明,没有声音,仅有孤独与寂寞。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这样去做。
第一天:我要去看看那些给予过我帮忙与关怀的人们,记住那些充满善意的眼睛,他们必须有着完美的心灵。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见证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啊!
第三天:我将在忙碌中度过,我要亲自去体会那些劳动人民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