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坚持从自我做起,从小节出发,时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对照检查权是否为民所用、利是否为民所谋,坚持勤政为民,争当廉洁奉公表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定决策。完善决策机制,不搞一言堂,对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重大经济开支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同时经常找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勤政实干树表率。作为党委书记,除了履行好对上协调、对下管理的职责外,我还坚持经常到一线了解情况、到一线解决问题,亲历亲为抓工作。如我坚持挂村工作,对所挂村的工作经常调度;同时每星期安排三天时间下村了解情况、现场解决问题;为做好信访工作今年我已两次亲身到北京做工作,有效维护了稳定;每次遇到森林防火等急重险工作我都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甚至与干部群众一起上阵。三是坚持廉洁奉公严律己。始终把《党章》、《廉政准则》放在心头,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责任,严格做到“三个不直接分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遵循程序,不徇私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八项规定”,带头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从来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索拿卡要行为,没有假公济私现象。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我镇各责任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工作,又切实担负起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虽然实现其他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好的同步推进,但任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平衡,任务明确但完成质量不一,在整治干部作风等方面追责手段匮乏,纪检队伍还不够健全,办案力度不大。等等。这些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整改提高。
篇7:述责述廉报告材料
述责述廉,其实就是我们沿用了N年的“述职述廉”,今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
一字之差,体现的是对所述内容的清晰界定,与往年不同,有的年终“例行”工作,现在也有了新规定。
xx届六中全会: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
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20xx年试行的党内监督条例已将之作为十项监督制度之一列入其中。但是,只规定了程序和范围,没有对具体内容进行明确。
20xx年11月,xx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一字之差体现的是对所述内容的清晰界定。
述责,要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重点讲清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述廉,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党纪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述责述廉别“跑题”
这就是说,述责述廉述的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如果述成业务工作,可就“跑题”了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述职述廉就是“业务总结”,于是将之作为评功摆好的机会,而对抓党建和廉洁自律情况,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干脆避而不谈,大大削弱了“党内监督”的本来意义。
述责述廉不能一述了之,《条例》要求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将原来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的述责述廉,扩大到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使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因而监督的眼睛也更多。这足以警醒每一位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必须全面如实报告,避重就轻、弄虚作假都要被严肃处理。
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六个必须”
《条例(试行)》将述职述廉作为10项监督制度之一。为贯彻落实该项要求,20xx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专门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规范。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20xx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结党的xx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对述职述廉制度作了发展和深化,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将“述职述廉”修改为“述责述廉”,并对如何述责述廉提出明确要求。
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好述责述廉制度,要着重把握以下“六个必须”:
1、必须准确理解述责述廉的内涵
述责述廉包括“述责”和“述廉”两项要求。“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
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本身就是接受组织监督;班子成员和其他与会同志对其进行评议,体现了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2、必须要规范述责述廉的形式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述职述廉,《条例》则规定每年都要述责述廉,更加突出监督的日常性和及时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述职述廉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条例》则要求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
这一变化来源于基层的创新,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大大扩大了述职述廉的范围,效果良好。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强化监督,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3、必须要注重评议环节
接受评议是述责述廉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对更好述责述廉的一种检验和督促,是避免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制度设计,是对监督制度的再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与会同志的评议。
4、必须要突出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
“述责”的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述责”是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的有效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反过来讲这些内容也都是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述责”时除重点报告《条例》规定的3项内容外,其他内容可参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
“述廉”应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5、必须要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
述责述廉本质上是个人将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无论述责还是述廉,都要全面如实报告本人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载入廉洁档案便于需要时有据可查,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和震慑,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全面如实述责述廉。
6、必须将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是一项刚性要求,目的在于加强监督。党员、干部如果认为述责述廉材料内容不实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组织反映。党组织经核实发现确实存在不实内容的,要严肃处理。
篇8:述责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取实践“...”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一班人,廉洁奉公,较好地完成年初乡党委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为东庄坪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努力。现将一年中本人在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景述职如下: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平时,进取参加乡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学习,对自我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凡事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在村两套班子会议构成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坚持重大问题团体讨论决定.
二、心系百姓,勤政为民。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村民选择我,是信任我,我就要为他们多办实事、办好事。今年我们东庄坪村无论是核桃树的载植还是行政村通往镇的公路硬化、山路维护还有村里的行政事务,我都是尽力的做好工作。
三、政务公开,体现民主。
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村务动作情景。理解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扶贫帮困,持之以恒。
节假期间,我主动到结对的帮困户家中上门看望,嘘寒问暖,送些礼品,了解困难,并采取措施帮忙他们克服解决。同时对于村里的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扶持和关爱,如今年的低保户申报,农村合作医疗的办理,救济款救济粮的及时发放。让那些普普通通的村民在细微之处感受着党的温暖。
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我认为自身的一言一行都关互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我,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坚持按制度办事,坚持清请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
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上对学习不够重视。多年来由于工作头绪多,总觉得工作忙,没时间,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即便学习,也停留在批阅文件,参加业务培训的层面,对政治理论缺乏全面理解。二是在工作上落实不够全面。表此刻:重视经济,轻精神礼貌建设;重视建设,放松了农业。
总之,在乡领导和村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帮忙下,我的工作取得了必须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村干部、党员群众进取参与配合的结果。但这些成绩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团结全村人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性原则,增强致富本领,起到带动作用,为实现富民强村作出我最大的努力。
篇9:述责述廉报告
2019上半年,我始终坚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努力做到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个人履职情景和廉洁自律情景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履责本事
理论素质是领导干部素质的基石。此刻新形势、新情景、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努力提高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本事。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政治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做到了坚持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不动摇,维护大局、服务大局不动摇。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和税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本事。着力在业务理论和工作实践两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理论主要学习新《全面从严治党新规导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税收业务知识一本通等。对于收到的上级来文认真学习领会,精心安排落实,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指导和开展工作。三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学思践悟,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提升理论修养、强化“四个意识”的过程。
二、明责担当,合力共为推进监督职责落实
2019上半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职责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履行监督职责。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配合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回归主业,全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职责”工作要求,制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清单》,明确19项监督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职责级级落实。
(二)坚持抓常抓长,作风纪律建设构成新常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重要节点。坚持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问责处理,每个节日前都发通知、明禁令,早教育、早提醒,节日期间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抓“关键少数”教育。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局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个职责”落实不力的通报,让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掌握党纪党规,明白履职不尽责后果,警醒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扎实履职,落实“一岗双责”。多形式融合抓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学习讲党纪、剖案例,经常提醒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守党纪争做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