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_年“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工作
认真谋划20_年“八一”建军节活动开展方式及资金预算。
三、定期摸底调查高龄老人现状,及时发放高龄补贴
(一)20_年1至8月为363人发放高龄补贴145400元;20_年9至12月为347人发放高龄补贴69900元;合计:215300元。
(二)为565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保险。
四、及时掌握孤儿生活动态,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
20_年1至10月为1人发放孤儿生活费10694元;20_年11至12月为1人发放孤儿生活费、7-12提标补助及医保补助2386.4元;合计:13080.4元。
五、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提升分散供养质量
20_年1至9月为10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439445元;20_年10至12月为100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41780元;20_年1-12月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99人,56160元,合计:637385元。
六、做好救灾救助工作、确保第一时间送温暖
(一)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20_上半年发放救灾大米22吨,共880袋,已分配到各村委会。
20_下半年发放救灾棉被350床、救灾衣服180套,已分配到各村委会。
(二)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
20_年春节前代市发7户临时救助金7000元;20_年第一季度为28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5500元,代市发2户临时救助金20_元;20_年第二季度为24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21000元,代市发5户临时救助金5000元;20_年第三季度为17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3900元,代市发5户临时救助金5000元;20_年第四季度为49户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45800元;合计:115200元。
(三)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
20_年上半年发放20_年第四季度医疗救助金288人591939元;发放20_年第一季度医疗救助金135人303284元;发放20_年第二季度医疗救助金178人380867元;发放20_年第三季度医疗救助金215人369254元;合计:1645344元。
(五)春节慰问工作
20_年2月上旬在春节前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共向167人发放慰问金16700元。
七、及时核对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信息,足额发放医疗救助金
20_年1月下旬为130人发放20_年建档立卡户住院民政回补资金245168.18元;发放20_年第一季度健康扶贫民政回补资金3人14648元;发放20_年第二季度健康扶贫民政回补资金6人15044元;发放20_年第三季度健康扶贫民政回补资金6人17639.75元;发放20_年住院建档立卡户民政困难补助61人(不符合转诊转院)142923.89元,合计:435423.82元。
八、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20_年1月1日至目前为止办理结婚登记102对,补发结婚登记27对;离婚登记21对,合计:150对。
九、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
由于XX镇地理条件的限制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大了民政工作难度。一是有待于加大民政工作的投入;二是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有待加强,一些工作还需进一步理顺;三是民政工作业务繁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民政工作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十、20_年上半年工作计划
(1)加快救灾救济时间,及时做到灾后救灾款物齐备。
(2)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完善1990-20_年之间的婚姻档案管理。
(3)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4)核实情况,认真做好老龄、儿童福利及五保户工作。
(5)强化双拥管理工作。
(6)积极组织做好20_年春节前困难群众慰问工作。
(7)认真管理好新建敬老院建设项目及公墓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