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委会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sf村民xxx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11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止,共30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村民xxx
证人:xxx
第二篇:租地协议书
租 地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09年06月01日起至2019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三篇:租地协议书
租 地 协 议 书
甲方:乡
乙方:村(户主)
按照南宫市《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搞好我乡通道绿化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租地协议如下:
一、租地范围和面积:
该土地位于,长米,宽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亩。
二、租地年限:
租地年限8年,自2012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租地费交纳:
第一年每亩租地费700元(其中造林公司每亩补100元),年租地费共计元,青苗补偿每亩补助400元(亩),白地灭茬每亩补助100元(亩),三项共计元,第一年签协议一周内付租地费及补偿费总额的50%,12月底前另付50%,第二年起每年每亩租地费900元(其中市财政每亩补800元,造林公司每亩补100元),分别于当年6月、12月份分两次付租地费,每次付50%。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租土地交于造林公司使用,保证用于林业建设,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林木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造林公司。
2、自签订协议之日,乙方将出租土地交付甲方,乙方不得在甲方承包范围内搞任何生产活动。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见证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第四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
甲方: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区东方红高朗村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空地,为全体村民创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位于高朗村旁边高朗岭奇根石场入口处的一块空地承租给乙方开发经营,双方要共同遵守执行如下协议条款:
一、承租空地范围及面积:
甲方自愿将位于高朗村旁边高朗岭奇根石场入口处的空地块共计约532.8m2承租给乙方使用。
二、承租时间:
租期从2012年11月1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租用期限为十五年。
三、租金为每年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租金在每年十月三十日前缴交下一年租金,以先交租金后使用为原则。签定合同时乙方须付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可作最后一年的租金使用。
四、甲方有承租空地的所有权,乙方在承租期内拥有承租空地的使用权、保管权、承租受益权和搭建临时建筑物,乙方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向他人转租,但转租前要告知甲方,乙方必须交清转租前的租金才能转租。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要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五、甲方负责划清乙方所租的空地四至界限,在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挠破坏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该地的租金由甲方指定代表负责人代收,其他任何人不能受理。
六、在承租期内,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情况下,由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必须同意,承租期限满后,乙方有续租意向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
七、在承租期内,如遇到国家征用该空地,该地所得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共同执行,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法定群众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
出租方(户主)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区(县)
镇
村
组,身份证号:
职业:
,联系电话: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住址:
省
区
镇
村
组,身份证号:
职业:
,联系电话:
。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经共同协商,乙方租用甲方承包土地开展种植业及相关产业经营业务,且双方现就租地的具体事宜,自愿并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位置、地类:
位置:
地类:
二、租地面积及四址界畔:面积
亩,四址界畔:东与
交界;南与
交界;西与
交界;北与
交界;租地时现状:
。
三、租地用途:种植业及农村相关产业经营业务。
四、租地费:每年人民币现金
元(¥
元)。当年的青苗补偿费
元(仅限签订本协议时种植现状)。
五、付款方式:每年
月
日前先付清本租地费。
六、租地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交地时间: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项约定:
甲方:依法享有出租土地的承包权、监护权、国家及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权,不得干涉阻挠乙方自主经营权,不承担乙方对租地的债权债务及地力改造投资义务。租地期内若国家或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对所出租土地进行依法征用,本协议自行终止。
乙方:依法享有对承租土地合法经营自主权、收益权以及根据自己的经营所需对土壤改良、给排水和道路及电力的投资建设义务;租地期内未经甲方许可同意,不得对所租土地进行转包转租,改变土地用途(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流转买卖土地;租地期内若遇国家或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依法征用,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依法对所承租土地地表上一切种植物及乙方所投资的辅助设施和地力补偿费均归乙方享有,对所承租土地经营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享有或承担。协议期内对所承租甲方土地具有管护义务,不得流失或被他人侵占,租赁期满应如数交还甲方并恢复原状,不可移动的辅助设施可征求甲方的许可同意,可无偿交付甲方使用。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自愿意思的表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实施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给对方按本经济标的总合的30%承担违约金,并给对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户主)签名:
承租方(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