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政局领导班子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
民政局领导班子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来,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突出重点,统筹
兼顾,凝心聚力,创新作为,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民为本,努力服务民生,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水平,全面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有序开展低保提标工作,及时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稳步推进敬老爱老工程,社会事务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11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3495户、8468人,共发放低保金1257.18万元,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在全市率先提高低保标准,从7月1日起将保障金额从26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认真完善和实施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181万元的物价补贴;积极落实医疗救助的各项政策,截至11月共实施救助860人次,救助金额185.5万元;临时救助600多人次,发放救助金130.9万元;全面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春节期间,我局共计发放各项春节慰问款231万余元,慰问、救助困难家庭4000余户1万余人次。493名重度以下残疾人低保户享受了15%的增补,290名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享受上浮20%的全额保障标准, 172名重残人员被纳入生活救助;1189名70岁以上特困老人低保保障标准上浮15%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积极为65周岁以上老人和三级以上残疾人集中办理免费乘车卡;深入开社会救助管理进社区活动。
二是以居(村)委会换届选举为抓手,继续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放大和谐社区示范效应,积极加强社区队伍建设,稳步提升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深化社区信息化建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做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力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平稳进行。截至目前,有效组织、顺利完成了全区38个社区居委会、11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优做强社区服务载体。一是加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新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每个社区补助30万元,通过自建、购买、争取新建小区预留和辖区单位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均建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达每百户拥有2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进一步完善“五室”(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两栏”(宣传栏、公开栏)、“一校”(市民学校)、“一场所”(市民活动场所),配全配优社区活动场所和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管理服务新机制,依托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在社区普遍建有“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设有“社区e政务”、“乐民e视窗”、“市民e课堂”、“为民e家店”、“便民e服务”等版块,开通社区便民服务热线“880”,秉承“生活帮手,凡事不愁”服务理念,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康复保健、心里疏导等各类便民服务。三是加强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全面推广社会化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实施政府购买陪护等为老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全省一流的夕阳红文化广场和文化中心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服务途径,打造“虚拟养老服务中心”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成后的“虚拟养老服务中心”设有24个呼叫座席,老人只要拨打中心呼叫热线或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就能方便、快捷的享受到由养老服务中心加盟企业或社区志愿者提供的贴心服务。打造社区特色品牌。推行“一居一品”、“一居一特”,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各自的社区品牌,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亮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老典型,老中见新意。沈阳路社区多方筹措资金,对居家养老场所进行改造,建成面积达64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楼,积极开展养老助残、健康洗浴、医疗保健、餐饮娱乐等12大特色服务,成为了“民心楼”。二是因地制宜创建新亮点,新中见品位。河堤路社区针对辖区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管、无人问的实际情况,开设“放心吧”,构建了“家—校—居”三位一体的小学生教育管理新机制,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了“四点钟”现象问题。车站社区举办社区趣味运动会和社区“邻里节”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朝阳社区首创的“社区志愿者服务储蓄制”,掀起全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热潮。三是持续深入抓创建,再树新品牌。向阳
第二篇: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与民政局班子成员一道,积极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进展,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自己一年来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为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适应所担负工作任务的需要,今年以来,自己能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党章、讲党性、做表率”集中活动,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思想政治水平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平时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同时,严格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保证民政队伍在政治上、思想上、步调上同党中央、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一切不廉行为
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和模范执行中纪委五个不准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文件、材料,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真正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自己严格要求的同时,对我局党员干部注重加强思想教育,一是利用党报党刊、政治理论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等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抵制、杜绝一切不廉行为;二是从源头治腐入手,依靠制度从源头惩治和预防腐败。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完善和加强制度机制。年初,我们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嵩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嵩县民政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嵩民[2010]36号),印发了《关于落实嵩县民政局2010年责任制工作分解的通知》(嵩民[2010]37号),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来人接待等14项制度和监督措施,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有效管理机制;三是从召开民主生活会入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醒,互相勉励,做到警钟常鸣、提神醒脑、思想不松。通过民主生活会,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四是从监督检查入手,主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为了方变群众监督,我们设立了廉政建设举报箱,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有效的促进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和班子成员一道积极带领局机关干部职工,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11月份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嵩县、热爱服务对象的观念,自觉珍惜和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按照和季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具体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学习记录、检查考核等逐项进行落实,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狠抓窗口形象工程。教育全体职工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观念,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塑造“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部门形象。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XX年以来,分别对机关各股室的桌椅进行了更新,全部配备了电脑、空调,建设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筹建了低保、婚姻登记两个服务大厅,改善了办公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两个大厅节假日照常上班,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购置了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娱乐器械,活跃职工生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机关办公、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省市县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1、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
城市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低保政策,坚持“因人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提标扩面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从2010年元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每人每月由70元增加到95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2618户5100人扩大到3845户、7100人。扩面后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同时,因物价上涨因素,从7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发15元生活补贴,(7—12月份临时生活补贴63.9万元)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96余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第三篇: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与民政局班子成员一道,积极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进展,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自己一年来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为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适应所担负工作任务的需要,今年以来,自己能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党章、讲党性、做表率”集中活动,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思想政治水平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平时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同时,严格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保证民政队伍在政治上、思想上、步调上同党中央、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一切不廉行为
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和模范执行中纪委五个不准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文件、材料,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真正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自己严格要求的同时,对我局党员干部注重加强思想教育,一是利用党报党刊、政治理论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等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抵制、杜绝一切不廉行为;二是从源头治腐入手,依靠制度从源头惩治和预防腐败。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完善和加强制度机制。年初,我们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嵩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嵩县民政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嵩民[2010]36号),印发了《关于落实嵩县民政局2010年责任制工作分解的通知》(嵩民[2010]37号),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来人接待等14项制度和监督措施,形成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有效管理机制;三是从召开民主生活会入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醒,互相勉励,做到警钟常鸣、提神醒脑、思想不松。通过民主生活会,强化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四是从监督检查入手,主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为了方变群众监督,我们设立了廉政建设举报箱,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有效的促进了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和班子成员一道积极带领局机关干部职工,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11月份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嵩县、热爱服务对象的观念,自觉珍惜和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按照和季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具体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学习记录、检查考核等逐项进行落实,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狠抓窗口形象工程。教育全体职工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观念,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塑造“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部门形象。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XX年以来,分别对机关各股室的桌椅进行了更新,全部配备了电脑、空调,建设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筹建了低保、婚姻登记两个服务大厅,改善了办公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两个大厅节假日照常上班,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购置了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娱乐器械,活跃职工生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机关办公、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务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省市县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圆满完成
1、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
城市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低保政策,坚持“因人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提标扩面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从2010年元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每人每月由70元增加到95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2618户5100人扩大到3845户、7100人。扩面后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同时,因物价上涨因素,从7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发15元生活补贴,(7—12月份临时生活补贴63.9万元)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96余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第四篇: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年,是我县民政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局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党建目标管理,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较好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阳光行动”工作显著。今年来,县救助局开展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年审排查“阳光行动”,通过宣传发动、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县局审核等各个环节,对全县3万余名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行动中共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49户576人,农村低保对象763户1026人,农村五保对象122户124人。通过“阳光行动”,使社会救助对象更加准确,真正体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会反响良好。
2、敬老院工作得到加强。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敬老院管理,开创乡镇敬老院管理新格局,我局一手抓软件建设,一手抓硬件建设。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齐配强了乡镇敬老院的专业工作人员,完成了乡镇敬老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形成权责清晰,科学管理的敬老院管理新格局。同时,开创了对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全方位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
3、医疗救助渐趋规范。全县社会救助有关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县医疗救助基本实现网上“一站式”救助,“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模式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全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65.9万元,救助38125人次。其中资助参合26674人次,救助48.9万元;门诊救助167.5万元,救助1106人;住院救助187.8万元,救助1111人;临时救助55.35万元,救助477人。通过有效的救助,有力的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即病即治”、“病有所医”。
4、流浪乞讨救助开展有序。今年,我们对救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年老、年幼和残疾人实行特殊照顾,使每一位来站求助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构建和谐石门、文明县城做出了贡献。
5、为民办实事扎实有效。我县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78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78元。另外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从人均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从人均每年2600元提高到3000元。
(二)救灾减灾成效明显
今年,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我局以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认真做好了自然灾害的勘灾救灾减灾工作。3月下旬,全局分成7个小组,到全县25个乡镇、农林场,进行了春荒入户调查,下拨60万元资金,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启动700户危房改造与灾后恢复重建,着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人居环境。6月17日晚开始,我县境内普降暴雨,数十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我局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布署全县勘灾、查灾、救灾工作。分成五个小组,下到全县25个乡镇、农林场进行实地勘灾,督促各基层乡镇、农林场及时做好灾情核报工作、受灾群众安置转移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处理因灾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落实各类优抚政策。长期以来,我局着力于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各类涉军维稳工作。今年以来,共落实好了25名2009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全面完成了2011重点优抚对象的排查工作;做好了2011春节期间5600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下发了2009、2010军人军功奖励资金共5.8万元;接回了四类涉军上访群众近300人次,给部分困难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救助费用达3万元,解决住房3户。
2、认真搞好烈士陵园修建筹备工作。我局全面完成了对全县8处烈士保护设施和2985处散葬烈士墓的普查,烈士陵园的申报、筹备工作业已完成,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征地、选址等实质运作阶段。
3、认真组织好各类拥军活动。6月4日,我局组织驻军部队军官兵十余人次到维新参加了五彩皂角湖之夏--2011端午红色缅怀之旅活动,与当地百姓热情互动,受到群众频频称赞。6月上旬,为迎接建党九十周年,我局积极组织,邀加驻军部队官兵加盟,共同编排节目,参加了县政府、县委宣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红歌大赛,受到广泛好评。
(四)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
1、积极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第8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到目前为止,除维新镇、磨市镇因移民任务需推迟换届选举外,其余行政村已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强力推进村务公开“八规范”。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年全县村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按照“八个规范”(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沟通渠道、档案管理、监督考评)的要求,多部门合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同时,县民政局还集中力量对全县村务公开进行了督查,除墙上公开、纸上公开外,逐步规范了网上村务公开,达到了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全面、程序规范、及时准确,真正达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目的。
3、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上台阶。今年,全县44个城镇社区近80%达到了创建标准,不断完善协调机制,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和管理体制,逐渐实现“社区管理社会化,社会管理社区化”,各试点社区按照自身的亮点和特色逐渐呈现出“一村一品”格局。特别易家渡镇双桥村、二都乡新桥村、罗坪乡寨垭村等已经形成示范特色村。社区走廊建设按计划推进,基本达到农村社区建设“班子坚强、设施配套、环境美化、功能齐全、文明祥和”的标准。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1、殡葬管理稳步推进。今年,进行一步完善了殡葬服务“计划书”服务模式,使“阳光殡葬”行动向纵深推广。丧葬优惠政策继续推行,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惠民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此外,以“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为契机,殡管所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等分发文明祭扫的宣传资料,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理念,有利地促进了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形成。
2、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县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我县社会组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生力军,我局一方面强化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实行书面检查和实地踏访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目前已完了对全县90%社会组织的检查,有力地规范了我县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行为。另一面,我局还加大了对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尤其加大了对服务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今年,我县共培育发展新社会组织10个。我局正积极筹备社会组织联合会和老年促进会,着力加大社会党建力度,为全县社会组织和老年人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促进发展的平台。
3、城市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与县城管办、宣传部、建设局等部门协商,以出让广告位的办法,完成了县城22条主要道路144块牌子的设置安装。
4、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运作。今年从完善服务设施、完善机构编制、完善办公设备、完善内部管理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使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规定与《收养工作登记规范》办理收养登记。
5、慈善事业有了新发展。今年,慈善募捐工作已募捐资金120万元。福彩售销有了新突破,目前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300万元,其中刮刮乐340万元。今年,加强了站点建设,使站点布局更加合理,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专营店和网点实行了标准化建设。同时,还加强对网点销售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作为与业务培训同等重点的培训内容,增强网点业主和销售的纪律观念,杜绝不规范操作和违法行为。
6、老龄事业有了新突破。今年,老龄办全面开展老年人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楚江镇老西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全面启动。为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老龄委组织了对《老年法》的执法检查,开展了系列老年人维权活动。
7、低收入认定中心规范救助行为。今年3月,我局成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对待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各方面调查,具体包括申请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家庭各项收入和支出、家庭成员有无病史、家庭是否已享受低保或五保救助等情况。自成立以来,共调查办结各级转送的批件266件,10件不符合救助条件不予救助,落实救助金36万元,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科学化。
20**年,是我县民政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局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党建目标管理,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较好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阳光行动”工作显著。今年来,县救助局开展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年审排查“阳光行动”,通过宣传发动、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县局审核等各个环节,对全县3万余名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行动中共取消城市低保对象249户576人,农村低保对象763户1026人,农村五保对象122户124人。通过“阳光行动”,使社会救助对象更加准确,真正体现了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会反响良好。
2、敬老院工作得到加强。为进一步规范乡镇敬老院管理,开创乡镇敬老院管理新格局,我局一手抓软件建设,一手抓硬件建设。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配齐配强了乡镇敬老院的专业工作人员,完成了乡镇敬老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形成权责清晰,科学管理的敬老院管理新格局。同时,开创了对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全方位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
3、医疗救助渐趋规范。全县社会救助有关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县医疗救助基本实现网上“一站式”救助,“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模式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全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65.9万元,救助38125人次。其中资助参合26674人次,救助48.9万元;门诊救助167.5万元,救助1106人;住院救助187.8万元,救助1111人;临时救助55.35万元,救助477人。通过有效的救助,有力的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即病即治”、“病有所医”。
4、流浪乞讨救助开展有序。今年,我们对救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年老、年幼和残疾人实行特殊照顾,使每一位来站求助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构建和谐石门、文明县城做出了贡献。
5、为民办实事扎实有效。我县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78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78元。另外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从人均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从人均每年2600元提高到3000元。
(二)救灾减灾成效明显
今年,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我局以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认真做好了自然灾害的勘灾救灾减灾工作。3月下旬,全局分成7个小组,到全县25个乡镇、农林场,进行了春荒入户调查,下拨60万元资金,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启动700户危房改造与灾后恢复重建,着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人居环境。6月17日晚开始,我县境内普降暴雨,数十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我局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布署全县勘灾、查灾、救灾工作。分成五个小组,下到全县25个乡镇、农林场进行实地勘灾,督促各基层乡镇、农林场及时做好灾情核报工作、受灾群众安置转移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处理因灾引发的突发事件。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落实各类优抚政策。长期以来,我局着力于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各类涉军维稳工作。今年以来,共落实好了25名2009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全面完成了2011重点优抚对象的排查工作;做好了2011春节期间5600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下发了2009、2010军人军功奖励资金共5.8万元;接回了四类涉军上访群众近300人次,给部分困难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救助费用达3万元,解决住房3户。
2、认真搞好烈士陵园修建筹备工作。我局全面完成了对全县8处烈士保护设施和2985处散葬烈士墓的普查,烈士陵园的申报、筹备工作业已完成,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征地、选址等实质运作阶段。
3、认真组织好各类拥军活动。6月4日,我局组织驻军部队军官兵十余人次到维新参加了五彩皂角湖之夏--2011端午红色缅怀之旅活动,与当地百姓热情互动,受到群众频频称赞。6月上旬,为迎接建党九十周年,我局积极组织,邀加驻军部队官兵加盟,共同编排节目,参加了县政府、县委宣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红歌大赛,受到广泛好评。
(四)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
1、积极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第8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到目前为止,除维新镇、磨市镇因移民任务需推迟换届选举外,其余行政村已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强力推进村务公开“八规范”。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年全县村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按照“八个规范”(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沟通渠道、档案管理、监督考评)的要求,多部门合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同时,县民政局还集中力量对全县村务公开进行了督查,除墙上公开、纸上公开外,逐步规范了网上村务公开,达到了公开形式多样,公开内容全面、程序规范、及时准确,真正达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目的。
3、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上台阶。今年,全县44个城镇社区近80%达到了创建标准,不断完善协调机制,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和管理体制,逐渐实现“社区管理社会化,社会管理社区化”,各试点社区按照自身的亮点和特色逐渐呈现出“一村一品”格局。特别易家渡镇双桥村、二都乡新桥村、罗坪乡寨垭村等已经形成示范特色村。社区走廊建设按计划推进,基本达到农村社区建设“班子坚强、设施配套、环境美化、功能齐全、文明祥和”的标准。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1、殡葬管理稳步推进。今年,进行一步完善了殡葬服务“计划书”服务模式,使“阳光殡葬”行动向纵深推广。丧葬优惠政策继续推行,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惠民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此外,以“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为契机,殡管所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等分发文明祭扫的宣传资料,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理念,有利地促进了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形成。
2、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县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我县社会组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生力军,我局一方面强化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实行书面检查和实地踏访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目前已完了对全县90%社会组织的检查,有力地规范了我县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行为。另一面,我局还加大了对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尤其加大了对服务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今年,我县共培育发展新社会组织10个。我局正积极筹备社会组织联合会和老年促进会,着力加大社会党建力度,为全县社会组织和老年人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促进发展的平台。
3、城市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与县城管办、宣传部、建设局等部门协商,以出让广告位的办法,完成了县城22条主要道路144块牌子的设置安装。
4、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运作。今年从完善服务设施、完善机构编制、完善办公设备、完善内部管理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使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的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规定与《收养工作登记规范》办理收养登记。
5、慈善事业有了新发展。今年,慈善募捐工作已募捐资金120万元。福彩售销有了新突破,目前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300万元,其中刮刮乐340万元。今年,加强了站点建设,使站点布局更加合理,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对专营店和网点实行了标准化建设。同时,还加强对网点销售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作为与业务培训同等重点的培训内容,增强网点业主和销售的纪律观念,杜绝不规范操作和违法行为。
6、老龄事业有了新突破。今年,老龄办全面开展老年人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楚江镇老西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全面启动。为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老龄委组织了对《老年法》的执法检查,开展了系列老年人维权活动。
7、低收入认定中心规范救助行为。今年3月,我局成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对待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各方面调查,具体包括申请对象的主要家庭成员,家庭各项收入和支出、家庭成员有无病史、家庭是否已享受低保或五保救助等情况。自成立以来,共调查办结各级转送的批件266件,10件不符合救助条件不予救助,落实救助金36万元,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科学化。
(六)民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创先争优活动有声有色。按县委的安排,分阶段、分步骤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动员部署、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等各项任务,活动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通过设立民政论坛,开展阳光行动,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开展支部活动和主题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了民政队伍素质,全局工作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措施得到有效推进,全局上下讲奉献、重品行,模范带头作用的氛围越来越浓。
2、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计生责任状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通过严格的自清自查,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教育,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夯实基础,明确目标管理责任,签订了综治目标责任状;三是细化目标要求,确保实现综治目标。
4、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截至10月,信访接待300人次,无投诉;县长热线主动回复28次,无延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11件,代表满意。
5、信息中心工作。完善了我局广域网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虚拟专用网络联通,实现所有业务数据加密传输。已经完成了民政网站群石门民政子网的建设。
6、光福院、福利院工作。光福院、福利院狠抓院务管理,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以“社会性服务微笑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优质服务,使老人安享晚年,在全力做好服务的基础上,坚持不等不靠,以种地养猪走副业养院的发展之路。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更加有效地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结合学习贯彻效能政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制度的责任要求,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进行了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增强了各股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及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一年来,各股室定期分析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排查,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性和个性责任目标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抓好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按照县纪委的部署和安排,县民政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宣传教育任务认真地作了落实。一是利用干部职工例会,有计划地开展了党纪党规、廉政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教育材料中的有关章节和篇目。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认真对照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和行政能力提升等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认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也是便于实际操作的组织机制。根据我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目标要求,我局及时进行研究,并结合领导和各股室的工作职责,拟定了共性目标相同、个性目标各异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进行了签订。形成了局长抓副局长、副局长抓股室,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工作中我局采取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注重个性目标的落实。局长、副局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根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经常带领相关股室到各乡镇做好各项资金的专项检查和重点工作抽查。
(四)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
1、因地制宜,狠抓党务、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为保证党务、政务公开效果,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抓载体建设,以最简捷的方式让群众了解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抓公示类载体建设。建设好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务中心民政窗口。二是发挥网络媒体作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把民政工作主要内容、办事程序及监督措施通过全国民政网站群石门子网站及石门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在网上回复群众的咨询及投诉。三是开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发放政务公开测评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救灾救济、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投诉电话的作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咨询。五是组织群众监督评价。我们在救灾款物发放、低保审批等事项时,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村到乡镇民政所,整个申报审批工作都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民政重点工作,都要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这已成为民政政务向群众公开的必备程序。
2、加大力度,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我们紧紧围绕上级的有关要求,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开内容进行规范,并沿系统向下延伸,至各乡镇民政所。一是规范审批内容。接受监督,方便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二是规范财务收支公开,财务管理是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对优抚、低保、五保、救灾捐赠情况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定期进行公开,对优抚、低保、五保资金实行银行打卡直发。三是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处理公开,群众对这些事项的满意程度普遍提高。四是规范收费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收费依据、标准。
3、强化措施,保证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从加强公开制度建设入手,努力建立党务、政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建立了与公开有关的《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二是责任追究,严肃纪律。我们对违反公开规定的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一年来,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1、新形式下的班子建设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探索;
2、党建工作整体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
明年我局纪检工作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的各种任务,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民政事业新局面提供良好的纪律和坚强的政治保证。
1、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工作。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并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参观活动。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责任网络,明确责任要求,落实责任工作制度。坚持管人管事相结合,职务与职责相统一,上级与下级相对应的工作思路和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与股室负责人的奖惩任免挂钩,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
3、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强化组织监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二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社情民意的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探索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群众参与的形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保证和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与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各项民政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5月12日,省民政厅首家与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宿迁民政事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对宿迁予以特殊的政策倾斜和扶持措施,共同打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普及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基层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推进区。5月13日,省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我市短期疗养等优抚工作做法。6月2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司长等领导专程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1年12月份,市民政局建市以来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强化项目推进为重点,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务,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千方百计招引工业大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快建设。强化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出台《市民政局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任务纳入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定期通报。今年以来,新引进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开工项目1个;当年开工并竣工项目1个,投资额6200万元)),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1个,投资额806万元;往年引进工业项目增加投资在建项目1个。
(二)以规范管理为目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针对低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操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来提高基层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和35%,实现了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9.8万户21.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6亿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首次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启动,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0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30万人次。二是五保供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新建“关爱工程”项目9个,附属设施项目42个,新增床位510张,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28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2%,惠及五保对象2.0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33万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全市纳入医疗救助20.7万人,发放救助金3592万元。四是灾害救助能力得到增强。及时下拨灾害救济资金404万元,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市、县(区)联动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广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份。五是慈善品牌效应有效彰显。精心组织第二个慈善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共审核通过救助对象260人,治疗出院后得到慈善救助196人,发放救助金153万元,有效缓解了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扎实实施“慈善助孤”等品牌救助项目,共救助500余人,支出救助资金50万元。
(三)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
围绕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管理作用,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工专业化进程和促进社工成长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以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专门召开社区建设示范点观摩推进会,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市12个社区示范点逐一进行点评,并通报创建情况。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汇报。经过近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高的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确立了“创新共建、跨越发展”的社区建设思路,对社区用房、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待遇等制约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明确突破性的举措。二是率先建成“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着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XX市社会组织管理协会和XX市“乐助”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理念和方式,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发展指导等关键性支持。同时,采取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建的方式,建立行业性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市商务系统、经信系统孵化示范基地挂牌运行。三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联合省民政干校在我市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省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民政系统分管社会工作的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以争创“二连冠”为动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围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目标和充分体现创建成果,高标准做好“六个一”创建迎检准备工作,即一份申报材料、一部双拥创建专题片、一本双拥创建成果画册、一批双拥创建示范窗口,一次双拥创建成果图片展、一批申报加分项目。10月28日,省双拥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对我市和驻军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充分肯定了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实现“二连冠”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优抚政策落实工作。围绕打造幸福优抚的目标定位,探索构建物质、精神、服务“三位一体”的优抚工作模式。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达到15%以上。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六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2.5万名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覆盖到村的优抚医疗网络基本形成,80%的县、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平台。认真做好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1.8万名农村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深入推进“慰烈工程”,完成XX区小蔡集、XX县龙集等陵园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抗日老战士短期疗养活动,安排20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三是着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注重培育退役士兵创业典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十名复员退伍军人“创业之星”,激发了广大退役士兵创业建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扶持就业、自谋职业、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农村退役士兵按照服役相同年限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的30%发放补助金。着力规范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432人,参加技能培训2357人,占总数的97%,其中中高级技能培训2333人,占总数的99%。
(五)以养老服务为重点,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44元、686.4元,为全市近4000名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XX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对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老年门球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庆祝和慰问活动,放大百岁老人“生态人瑞”奖的联动效应,尊老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完成“重生行动”“明天计划”手术20余例。全市福利企业达72个,安置残疾职工1626人。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庭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新建30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额完成计划。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836张,比上年增加67.11%。大力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XX区在苏北率先建成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使有自理能力、独居、空巢和困难老人不出家门也可享受到机构养老的专业化服务。福彩销售取得新突破,总销售量达3.12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六)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专项社会事务依法规范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推动了全市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规范运行,公益性公墓在深化殡葬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召开全市乡镇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对生态殡葬公益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行部署。全面实行惠民殡葬制度,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等九类人员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着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完善工作,起草《联合组织市区新建道路和主要道路标识标牌调查的建议方案》。苏皖边界线联检任务全面完成,苏皖线宿迁段边界线联检总结会在宿迁召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2011年,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全市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常抓常议。坚持民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报告”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步推进。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制定下发了《XX市民政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内容。
(二)突出教育,进一步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在政治学习中的比重。充分利用支部活动、工作例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党员干部重温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在中秋、国庆前夕,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防止“节日病”的发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层干部行政行为监督承诺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
(三)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局党组按照“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大财务公开力度,重点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汽车燃修费、会务费等热点科目的支出审查,让各项热点支出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救灾物资等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能。加强对专项资金和民政项目建设的监管,积极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保证了项目建设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扩大监督,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民政固本强身的重要举措,把外部评议与民政系统自身评议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建为本。深入开展省级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市局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都位居同类部门前列,热点岗位评议居于同类岗位前列。坚持把行风建设与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