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汽车修理厂合作协议书标准
甲方:重庆环亚汽车俱乐部石柱分公司
乙方:XX
为增加双方客户服务品质,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背景
重庆环亚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以整合高端人士休闲娱乐为宗旨,为其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与汽车美容,租赁,商场,饭店,医疗等多个行业,多个商家结成网络经营联盟,从而实现双方资源共享,利益共享。
二、合作事宜
1、甲、乙双方互为对方推荐吸收客户(会员),并为对方的客户提供最优惠,最快捷,最优质的服务。
2、甲方会员在乙方消费时,享受乙方当时标准价的折扣。
3、乙方为甲方介绍一个会员,甲方给乙方会员介绍费XX元(XX元整)的现金奖励。
4、企业性质: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双方互为对方推荐吸收客户(会员),并为对方的客户提供最优惠,最快捷,最优质的服务。
2、双方互为签约单位,应在最大能力及范围内宣传对方。
3、双方有义务保证优惠折扣的稳定性,如需调整应协商确定,但调整后必须保证给彼此会员的折扣为最低。
4、事故车辆修理费返点
给甲方,事故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乙方修车完毕后才能放行,每月1—5号结算上月的事故车辆返点费,乙方与保险公司没结算,必须按时先支付甲方修车返点费,手续不齐的车辆除外,汽车救援免费、免收急救费、俱乐部服务车免工时费,材料费按进价计算。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贰年,合作期限届满如继续合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协议。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石柱环亚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电话:023-73326285
地址:重庆市石柱县旅游局一楼
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电话:XXXXXXXX
地址:XXXXXX
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篇4:投资合作标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
乙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作投资开发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把门头沟第三区域的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权,交以乙方开发。乙方出资开发门头沟棚改区第三区域的养生区楼房建设的全部资金。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750亩地投资为第三区域的开发,以房地产开发为唯一的建设项目,乙方自筹资金,自行建设管理。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
4、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出示各项有关投资手续,乙方手续审核后必须把五亿元资金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北京市门头沟政府棚改区)内。
5、乙方资金到位以后,为了乙方对甲方的整体建设规划不许随意改动,甲方设置建设管理机构,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合乙方项目建设工程。
6、乙方自行安排办公地点。
7、乙方对需要建设的750亩地范围内进行拆迁,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乙双方各出财务管理人员,做到账目清晰,财务公开。
二、乙方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三、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通过以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或甲方占第三区域建设总盈利的 %,乙方占总盈利的 %,并以(北京最新预算定额为准)作为依据分配。
四、双方补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
1、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标准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
鉴于:___________
甲方为拥有系统之合同使用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自然人,具有合法开展合作业务所需要的资质。
乙方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拥有业务合法资质及运营能力。
现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系统出资与乙方共同经营”项目一事达成合作。在合作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关利润、损失的分享与分担机制订立本协议(下称“本合同”),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章合作内容
1-1甲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了的系统使用权,期限为长期。愿意以合作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并取得对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由甲方授权取得的系统使用权转授予给他人,不得就未经前述许可的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
1-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该套系统的使用权。
1-3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经纪代理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的继续合作权及优先续约权。
1-5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与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签署或存在约定相同或类似权利义务的协议。
1-6任何侵犯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获取的权利的行为,无论协议期限是否届满,只要侵权行为发生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均有权以甲方名义,或授权乙方对侵权行为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等任何方式单独进行维权,并单独享有所获全部赔偿、收益等,乙方应协助配合。
第二章合作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2-1甲乙双方就本协议1-1所约定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进行合作,共同分配所取得之利益。
2-2甲乙双方约定:___________按照以下比例按月进行利润分成(下称“分成比例”):
甲方分成比例30%,乙方分成比例70%。
2-3甲乙双方明确,就本协议所称合作事项甲方不承担亏损分担义务。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3-1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
3-2甲方有权查阅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内的所有原始凭证、明细账、总分类账目及会计报表,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3-3乙方在合同期间拥有甲方所取得之系统使用权。
3-4甲方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至乙方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该岗位的薪酬及其它安排照双方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自愿遵守双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3-5甲方从乙方公司离职视为双方合同解除。
3-6合同解除后该系统使用权随即到期,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四章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4-1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为维护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4-2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4-2-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4-2-2经甲乙双方认可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章违约责任
5-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提供系统使用权或者在合作期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丧失该系统使用权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如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供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