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理企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至少每半个月要将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书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施工企业不配合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要及时(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防止租赁单位擅自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作业。
2、加强检查督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3月份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进行处罚。
(二)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部位“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和外脚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到位。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屋面以及水箱等处,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卸料吕安装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安装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制定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要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定期检查加强防高坠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内容。
3、建设部门加强督查力度,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4、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改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从重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制定实施计划,将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建设局要适时组织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90%,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设局相关科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也应成立相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批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绍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篇9: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为保证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安全正常施工,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操作,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了本方案。
本工程可能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主要包括:1、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倒塌;2、触电。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预控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搭设前,务必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和起重吊装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施工。
2、脚手架立杆基础要平整夯实,底部加设通长垫木、垫铁,基础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要贴合规范要求,脚手板满铺,材质贴合要求,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架内按规范设置平网。脚手架设独立的上架安全通道,保证安全使用。
3、塔吊及起重机械的安装与拆卸要有资质齐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在安装前务必编制专业安拆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人员务必持证上岗,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装完毕经自检合格报公司安全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并填写安装验收单后方可使用。各类施工机具要保证功能?好、工艺先进,各类保护措施严密,电器系统贴合规范要求。
(二)临时用电安全使用预控措施
1、临时用电在安装前,先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签字,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进行安装。
2、建筑物外侧和外电的距离应贴合要求,如现场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防护措施,采用竹杆或竹板隔离进行防护并设红灯示警。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采用TN-S系统,落实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开关箱要贴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实施“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照明设置专用回路漏电保护系统,潮湿作业的环境要采用安全用压。
4、临时用电安装完毕后,经公司安全科、电器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临时用电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状况,可分为一般状态、紧张状态、紧急状态。
1、一般状态:施工过程中出现普通基坑开挖无防护;两层以下主体施工无脚手架;一般房屋拆除无防护;临时用电混乱;机具设备低下等状况。
应急措施:给施工项目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直至贴合规范要求,复查合格后继续施工。
2、紧张状态:施工过程中出现深基础开挖无支护防护措施;土方坍塌可能殃及周边建筑物,两层以上主体施工无脚手架,各类防护不到位,外电无防护等状况。
应急措施:各工地项目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停工整改,直至贴合规范要求,有良好的作业环境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
3、紧急状态:施工过程中出现大跨度施工模板支护系统失稳,基础下沉;脚手架变形;塔吊基础下沉;高层建筑物拆除无方案,深基坑坍塌附近建筑物下沉等状况。
应急措施:迅速撤离施工人员,切断电源,迅速与滕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经安监专业人员现场检测、检验,制定可行方案,立即加固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三、有效防范措施
(一)加强以人为本的预警基础工作
1、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各专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预防措施,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
2、施工现场每道工序施工前务必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3、所有从业人员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和安全资料员,负责对现场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安全技术资料。
(二)加大安全防护资金投入,带给工艺先进、性能完好的建筑机械设备
1、根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求拟投入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报滕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经现场核实后可组织施工。
2、对已落后已淘汰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品、机具实行淘汰制度,严禁使用。
3、项目部加大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每年安全投入费用不低于项目部年经营额的1%。
4、项目部购置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时,务必购买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即“三证”齐全(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产品使用推荐证)否则不准报销和使用。
5、项目部定期做好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安全科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6、项目部定期做好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安全科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6、施工现场每个项目部均设置医疗室,配备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急救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现场配备防火、防坍塌、防高空坠落、触电所务必的应急物资储备,储备物质设专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三)搞好事故预防
为搞好事故预防,公司建立应急抢险队,配足配齐应急设施和装备,当出现险情时,项目经理组织抢险队立即抢险、抢修,防止事故的发生,重大险情,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及市政府。
(四)强化职责人职责,明确发现隐患者、接到报告者、处理决策者、现场监护者、防护人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