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XX
代理人:颜xx
20xx年xx月xx日
篇11: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人:张xx,男,1982年xx月xx日出生,马来西亚人,身份证号码820321-12-xxxx。
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68号? 电话:020-83797568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被告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潘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己由贵院立案受理。因涉案房屋(荔湾区黄沙大道xx,xx号xxxx房)的产权人潘xx于2月26向被申请人申请抵押登记(登记案号:2008交等1536488),债权数额人民币146万元。203月24日,申请人与被告潘xx就涉案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价款158万元。申请人认为,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真正查明案情,便于法院准确区分各自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望予批准!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特别授权代理人:
7月27日
篇12: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柴某某,女,xxxx 年x月x日出生,x族,住河南省##县##镇。
被申请人: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郑州市##区##路与##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许##.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号:(20XX)#民初字第12##号】
事实与理由:
原告辛##诉申请人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导致申请人未能正常使用商铺并支付房屋租金的原因主要在于被申请人从20XX年10月1日起一再拖延开业时间,直至20XX年3月25日通知交付,7月1日正式开业。对于开业之前的房屋租金是否应当支付,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故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郑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
此致
郑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 x月x 日